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算

2024-05-13

1.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算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算

2.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换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月份应税所得额×1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6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4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4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3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5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5×1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7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7×1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8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8×1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9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9×1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10×1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1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11×1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
2、月计税所得额=月销售(营业)收入额×核定应税所得率
3、当期应纳所得额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累计已纳所得税额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换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月份应税所得额×1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6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4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4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3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5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5×1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7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7×1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8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8×1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9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9×1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10×1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1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11×1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月份累计应税所得额
  

2、月应税所得额=月销售(营业)收入额×核定应税所得率
3、当期应纳所得额计算公式:
   某投资(合伙)人当期应纳所得税额=该投资(合伙)人当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扣速算扣除数-累计已纳所得税额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1、 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2、计算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3、确定适用税率
   依据计算的增值率,按其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
4、依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3. 个人所得税计怎么计算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3、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个人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计怎么计算

4. 现行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工资薪金,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从2008年3月1日起,起征点为2000元)。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5%至45%)计缴个人所得税。
  三费一金是指社保费、医保费、养老费和住房公积金
  计算公式是: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
  速算
  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过475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①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②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4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2000元,则 王某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400-1000-2000=6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905元。

5. 按什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按什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6. 税务会计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从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月应纳个人所得税=(8500-3500)*20%-555=445元
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45+24000*10%-105=2740元
3月应纳个人所得税=(8500+2000-3500)*20%-555=845元
4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45+1000*5%=495元
5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45元
6月应纳个人所得税=(8500+5000-3500)*25%-1005=1495元
2.计算存款利息应该交纳的
07年8月15日-08年10月9日,利息1000,按照5%的税率征税;08年10月9日以后2000元,免税
3.计算省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应该缴纳的
免税

7. 关于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现在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计预扣法。即计算每月预扣预缴应纳税额时,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的是截止当月累计工资收入,减去累计减除费用(每月按5000元标准)、累计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等,然后再对应预扣率,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减去上月累计预扣预缴税额,为当月预扣预缴应纳税额。
假设你1~7月份收入一样,那么你1~7月份累计收入10,245.91×7=71,721.37元,累计专项扣除(359.29+1,446)×7=12,637.03元,(由于你没有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所以不考虑),累计减除费用5000×7=35000元,这样你1~7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71,721.37-12,637.03-35000=24,084.34,对应下表,级数为1,预扣率3%,速算扣除数0,所以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24,084.34×3%−0=722.53元,平均一下,722.53÷7=103.23,每个月就是103元个税。
到了8月份,累计收入为10,245.91×8=81,967.28元,累计专项扣除(359.29+1,446)×7+405+1446=14,488.03元,累计减除费用5000×8=40000元,那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81,967.28−14,488.03−40,000=27479.25元,对应下表,没有超过36000元,仍然属于级数1,预扣率3%,速算扣除数0,预扣预缴应纳税额为27,479.25×3%−0-722.53=101.85元。
从上述计算过程来看,由于预扣率并没有上到10%,8月份扣你339元是不对的。




关于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8. 个人所得税是怎样计算的

  个人所得税,扣除个人部分社保费称“5险1金”后,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方法及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至今)
  应纳税所得额 - 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过475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8,375元至70,375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
  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