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表述中,(   )是债履行的原则。

2024-05-23

1. 下列表述中,(   )是债履行的原则。

A原则属于民法约定关系而非法定关系的基本原则,比如合同之债的履行适用此原则,但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这些法定的债务履行如何适用之?
B原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没错,公平原则是一项法律适用和司法审判原则,它不能用来调整具有惩罚意义的法定或意定之债,比如:定金、惩罚性质的违约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双倍返还等。
基本原则中的多数原则,适用范围广泛甚至全面,但也有部分原则旨在强调立法者申明和重视之意,但不能通用之。 
注意区分辨别哪些是必要原则,哪些是选择性原则。

下列表述中,(   )是债履行的原则。

2. 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

诉讼时效的中断
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扩展资料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现《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内容已失效,已经开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该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从2017年10月1日起为3年。

3. 简述适当履行债务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①履行主体正确(亲自履行规则);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接受合同义务的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作为合同履行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②履行标的正确(实际履行原则); 
  ③履行时间正确; 
  ④履行地点正确; 
  ⑤履行方式正确。

简述适当履行债务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4. 债的履行指债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实现债权的法律行为

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因此,清偿为债的消灭的最正常的最常见的原因。 
在债的履行的基本准则中,有的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例如,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有的是专属于债的履行的原则,例如适当履行原则、协助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事变更原则等。

5. 简述债的不履行的情形

法律分析:1、履行不能: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
2、拒绝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而故意不履行。
3、迟延履行: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两种。
(1)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2)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受领。
4、不完全履行:债务人已经履行,但履行的内容不符合债之本旨。包括部分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和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简述债的不履行的情形

6. 债务履行地的依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债权债务纠纷是很常见的,因为现在的网贷也很多了,而不还钱的人也很多,所以纠纷也多,如果事打官司那么就要确定债权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7. 债务履行地的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债权债务纠纷是很常见的,因为现在的网贷也很多了,而不还钱的人也很多,所以纠纷也多,如果事打官司那么就要确定债权的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债务履行地的依据是什么

8. 债务履行地的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债权债务纠纷是很常见的,因为现在的网贷也很多了,而不还钱的人也很多,所以纠纷也多,如果事打官司那么就要确定债权的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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