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支出具体范围有哪些?

2024-05-15

1. 公益性捐赠支出具体范围有哪些?

问:哪些属于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三条规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根据上述规定,捐赠支出用于上述公益事业的,属于公益性捐赠。

公益性捐赠支出具体范围有哪些?

2.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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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益性捐赠支出与赞助支出的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四)项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第七条(六)项规定: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不得扣除。因此,法定准予限额扣除的捐赠,是指公益、救济性捐赠。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7号文的规定,为支持文化、艺术等事业的发展,纳税人通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对下列几类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救济性捐赠范围,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也准予调整扣除:(一)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及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二)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三)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四)符合该文件三项具体规定的对文化馆或群艺馆的捐赠。
他们的区别是
1、是否通过行政单位进行捐赠,赞助支出不需要经过其他行政单位确认
2、扣除时需要经过批准
3、接受公益性捐赠单位都是非赢利性质单位
都计入营业外支出

公益性捐赠支出与赞助支出的确认

4. 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如何确定?

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希望帮助到你。

5. 公益性捐赠捐赠支出的纳税调整如何计算?

可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该参照100-50-6.3=43.7来计算12%。43.7*12%=5.24万元。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该年的应纳税所得额=100-50-6.3+(20-15)+(6.3-5.24)=49.76万元

公益性捐赠捐赠支出的纳税调整如何计算?

6. 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公益性捐赠是公益、救济性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性捐赠,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一) 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 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三) 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四) 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五) 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六) 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七)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八) 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九)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是什么(一)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费用要在税前进行扣除必须具备两大条件:第一,发生的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主要通过合同、协议和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来界定;第二,要有合法的凭证。合法有效凭证分为四大类,一是税务发票;二是财政收据;三是境外收据;四是自制凭证。各类凭证都有各自的使用范围,不可相互混用。(二)税前扣除的成本发票应符合的条件1、资金流、物流和票流的三流统一:银行收付凭证、交易合同和发票上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和金额必须一致;2、必须有真实交易的行为;3、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 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公益性捐赠是公益、救济性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性捐赠,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

8. 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怎么算

法律分析: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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