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都做什么

2024-05-13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都做什么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都做什么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职能是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负责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各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9、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负责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工作;指导企业、基层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因劳动争议案件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0.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职能
    负责运用市场机制,开发人才资源,调剂人才余缺,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负责开展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推荐、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与派遣、人才研究与培养、人才评价、人事咨询等服务;负责承担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和市人才研究会秘书处的具体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设市场部(毕业生就业指导部、人才培训学校)、人事代理部(人力资源事务所)、综合部 (人才研究会秘书处)和财务部四个部门。
11.市人事考试中心及其主要职能
    负责开展人才测评与社会化考试服务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人事考试试题库,负责人事考试命题的组织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全市职称(公务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人事考试中心内设考务科、综合科两个科室。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都做什么?

人力资源部是对企业中各类人员形成的资源(即把人作为资源)进行管理的部门。
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能:
1、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经上级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2、制订、修改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3、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分析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状况,预测人员需求,制定、修改人力资源规划,经上级领导审批后实施。
4、在各部门的协助下进行工作分析;提出岗位设置调整意见;明确部门、岗位职责及岗位任职资格;编制、修改和完善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合理评价岗位价值。
5、根据岗位需求状况和人力资源规划,制定招聘计划,做好招聘前的准备、招聘实施和招聘后的手续完备等工作。
6、组织建立绩效管理体系,制订相关方案;牵头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并予以指导和监督,协助总经理室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做好考核结果的汇总、审核和归档管理等工作。
7、根据企业规划和员工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员工培训体系;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对员工进行的分类、分层次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素质。
8、制定公司的薪酬、福利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核算员工工资,计算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9、做好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定期汇总、编制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相关统计报表和统计报告。
10、办理员工录用、迁调、奖惩、离职、退休手续,办理中层管理人员的考察、选拔、聘任、解聘事宜,牵头组织对公司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
11、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纠纷处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12、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管理工作。
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能:1.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
2.拟定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县级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经费、专项资金、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执行,管理相关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参与相关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4.编制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计划和社会保障预算草案;
5.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6.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
7.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
8.制定部门、单位的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
9.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划转等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都做什么?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职能具体是什么?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人员调配和政策安置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定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都做什么?

人力资源职责:

1. 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福利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和经营活动的开展,处理解决公司日常人事劳动方面的工作。 

2.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负责编制公司的劳动用工计划,合理定编、定员,组织办理人员选聘及录用,安排面试、背景调查、考核上岗等各项工作。 

3. 负责拟定公司劳动合同文本和实施细则,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合同期内员工工作表现的考察工作,按期组织劳动合同续签,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管理工作。 

4. 负责员工等级评定的组织工作,加强员工考勤管理,按权限审批员工各种休假。 

5. 结合公司效益情况,负责拟定公司和各类人员工资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做好员工因岗位职务变动工资的调整和日常性定级审批工作。 

6. 依据国家规定,负责制定和完善员工奖罚办法和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对违纪员工有 权作出处理意见。 

7. 执行国家相关社会保险政策,负责员工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及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员工调入、调出养老保险的接转手续。 

8. 负责制订各种形式的专业技能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员工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考核提出员工职务升降的建议。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保障:

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拟定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县级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经费、专项资金、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执行,管理相关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参与相关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编制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计划和社会保障预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统一管理救济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经费;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的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部门和单位决算;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划转等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都做什么?

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都做什么?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职能是什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职能是: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3、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摘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职能是什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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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职能是: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3、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回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职能是什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二)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