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财务官的总会计师

2024-05-13

1. 首席财务官的总会计师

 中国的总会计师有哪些职责呢?修订后的《会计法》规定:“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与《会计法》相配套的、由财政部颁布实施的《总会计师条例》规定,总会计师作为单位财务会计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核算,参与本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总会计师的职责:一是由总会计师负责组织的工作。具体包括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规划,有效地使用资金;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强化成本管理,分析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经济效益;负责本单位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组织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等。二是总会计师协助、参与的工作。主要包括:协助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等问题做出决策;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等。对上述观点和规定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国外的CFO较之中国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要大,要广。如公司许多与财务会计活动有关的事项(如法律事务)、部门(如信息部门),均由CFO直接管理,或者由其拍板决策,而国内的总会计师的管理范围相对小一些,对高层决策则只扮演参与角色,仅起协助作用。所以,将中国的总会计师改称国际通行的CFO,不符合CFO的本义,也不能对完善中国的治理结构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首席财务官的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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