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2024-05-15

1. 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保障金年缴纳额=(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2019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保障金年缴纳额=(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2019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 工资 。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 劳动合同 (服务协议)的人员。以 劳务派遣 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职职工人数的确定是以 签订劳动合同 的人数为准。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2019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口径: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 法规 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2. 残疾人保障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其中,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可见,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需要考虑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属于会计处理上的应发工资,也就是“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数。

因此,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时,是以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数作为取数。

需要注意的是,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属于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摘要】
残疾人保障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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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其中,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可见,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需要考虑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属于会计处理上的应发工资,也就是“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数。

因此,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时,是以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数作为取数。

需要注意的是,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属于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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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怎么算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看应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累计发生额。      2.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3.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4.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5.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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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依据

保障金年缴纳额=(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辩坦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2019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保障金年缴纳额=(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此运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2019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 工资 。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 劳动合同 (服务协议)的人员。以 劳务派遣 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职职工人数的确定是以 签订劳动合同 的人数为准。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2019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口径: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 法规 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森灶梁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5. 残保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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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残保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怎么计算?

残保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全年发放工资总额÷上年在册职工总人数。
年平均工资为:每月工资总额相加(不包括福利和奖罚工资)再除以年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为:按月相加人数除以12。
例如:单位甲2017年工资总额为5000万,年平均人数为800人。
所以甲单位2017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00/800=6.25万。

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计算职工年平均工资时工资总额包括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
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工资总额除按全部职工计算外,还要按各类人员分别计算。它是工资计划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计算平均工资的依据。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背板带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总额

7. 残保金上年工资总额怎么算

残保金上年工资总额计算方法是,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分母。即,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一、残保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确定交纳残保金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缴纳的,是1-12月人数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职工人数,再四舍五入取整数。8月1日至9月30日为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公式如下:2017年残保金缴纳额=(2016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16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6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例如上年在职职工总数为10,税务局给纳税申报表上的数为23440。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三、征收程序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残保金上年工资总额怎么算

8. 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是指

残保金上年工资总额计算方法是,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分母。即,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一、残保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确定
交纳残保金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缴纳的,是1-12月人数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职工人数,再四舍五入取整数。8月1日至9月30日为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
公式如下:
2017年残保金缴纳额=(2016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16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6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例如上年在职职工总数为10,税务局给纳税申报表上的数为23440。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
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三、征收程序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
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