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如何制定?

2024-05-14

1. 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如何制定?

集团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制定:
一、投资原则
1、是否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较快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2、是否有利于促进产权有序流转和资源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
3、是否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
4、是否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二、投资要求
对外投资的方向,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对所属分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三、股权处置
企业集团和所属分子公司的股权处置事项须经由企业集团董事会批准。股权处置应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
四、股权与分红权的区别
分红权和股权虽然都可以让投资者获利,但是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投资初期,大家就需要了解分红权和股权的区别,这样可以帮助大家在投资过程中陷入概念性的难题。股权是指因股东因对公司出资而形成的一种权利,也就是因为股东资格而享有的权利,《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而除了这些权利之外,股东还有包括知情权、代表诉讼权等等相关的权利。分红权,又称利润分配权,是指公司股东从公司取得并保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也就是股权中资产收益权的一种而已。而资产收益权,除了分红权之外,还有股权增值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权增值权是指股东投资公司后,除了可以分得利润,还可能因为公司收益变高,其对应的股权价值增长,比如股票涨价就是股权增值权的一种具体体现。而剩余财产分配权,是指公司解散时,如果还有剩余财产的情况下,股东有权分得剩余财产。因此,分红权和股权的区别就在于,股权是一项股东因为投资公司形成的财产权益和非财产权益的综合性权利,但分红权仅仅只是股权里财产性权益的其中一项权利。
五、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公司上市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本条件应满足如下几点:
1、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公司应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办理发起人或股东用作出资的各项财产转移手续;
3、公司股权清晰无纠纷,且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高层管理人员无重大变化,实际控股人无变更;
4、公司应依法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机构和内部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5、公司有健全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资产质量良好,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正常;
6、公司应依法纳税,且申报文件合法合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集团的登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提出申请,原则上应当与母公司的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进行。

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如何制定?

2. 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有哪些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或非货币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XX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第四条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五条(一)符合国家、地方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二)遵守我国和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规范履行投资决策和审批程序;(三)坚持聚焦主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四)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注重投资综合回报;(五)充分预测投资风险,谨慎控制风险。第六条XX短期投资决策程序:(一)XX相关部门对短期投资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二)财务部负责提供XX资金流量状况;(三)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第七条XX长期投资项目决策程序:(一)各项目管理部门收集、整理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并进行可行性研究,提交公司投资部进行初审;(二)经初审通过的投资项目,形成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书面资料,向XX、总经理办公会议提交正式议案;(三)根据决策权限由XX总经理办公会、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第八条发生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1、投资项目已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2、投资项目已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3、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的;4、XX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有哪些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或非货币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XX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第四条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五条(一)符合国家、地方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二)遵守我国和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规范履行投资决策和审批程序;(三)坚持聚焦主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四)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注重投资综合回报;(五)充分预测投资风险,谨慎控制风险。第六条XX短期投资决策程序:(一)XX相关部门对短期投资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二)财务部负责提供XX资金流量状况;(三)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第七条XX长期投资项目决策程序:(一)各项目管理部门收集、整理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并进行可行性研究,提交公司投资部进行初审;(二)经初审通过的投资项目,形成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书面资料,向XX、总经理办公会议提交正式议案;(三)根据决策权限由XX总经理办公会、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第八条发生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1、投资项目已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2、投资项目已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3、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的;4、XX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有哪些规定

4. 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或非货币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XX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四条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一)符合国家、地方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二)遵守我国和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规范履行投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三)坚持聚焦主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
(四)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注重投资综合回报;(五)充分预测投资风险,谨慎控制风险。
第六条XX短期投资决策程序:
(一)XX相关部门对短期投资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XX资金流量状况;
(三)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七条XX长期投资项目决策程序:
(一)各项目管理部门收集、整理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并进行可行性研究,提交公司投资部进行初审;
(二)经初审通过的投资项目,形成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书面资料,向XX、总经理办公会议提交正式议案;
(三)根据决策权限由XX总经理办公会、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八条发生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
1、投资项目已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
2、投资项目已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3、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的;
4、XX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股权管理办法

股权管理办法,指针对公司股东,就股权的设置,股东权利义务,股份转让、继承等内容,公司内部制度或者外部要求。全体股东签字后,对全体股东发生效力。目前,我国针对保险业、银行业,制定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外部规定,但一般公司暂无专门的股权管理办法。

股权管理办法

6. 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规定,股权投资有
(1)增资扩股投资方式,增资扩股就是公司新发行一部分股份,将这部分新发行的股份出售给新股东或者原股东,这样的结果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的增加。
(2)股权转让投资方式,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行为。
(3)其他投资方式,除了上述两种投资模式外,还可以两者并用,与债券投资并用,实物和现金出资设立目标企业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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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

一、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 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股权转让合同 应当遵守 民法典 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 股权转让 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 。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二、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的投资经营决策时公司重要的活动,在我国的公司制度中,对公司股权投资的决定权主要是由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还有总经理行使职权。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百九十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一百五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在实践中,根据《 公司法 》规定,公司必须订立自己的章程,有关公司 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 属于公司自行订立的规章文件之列。所以,不同的公司都有自己各自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同时,股权投资流程也需要遵循法定的要件和形式。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流程及管理办法

8. 企业股权投资管理流程指导

企业股权投资管理流程指导:
1、投资立项。
2、项目评估、尽职调查和投资方案设计。
3、投资决策与执行。
一、股权众筹流程怎么走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面向普通投资者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投资者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以获得未来的收益。股权众筹一般运作流程大致如下:1.项目发起人向众筹平台提交项目策划或者商业计划书,并设定拟筹资金额、可让渡的股权比例及筹款的截止日期。2.众筹平台对筹资人提交的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核的范围具体包括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可执行性以及投资价值。3.众筹平台审核通过后,在网络上发布相应的项目信息和融资信息。4.对该创业企业或者项目感兴趣的个人或团队,可以在目标期限内承诺或实际交付一定数量的资金。5.目标期限截止,筹资成功的,出资人与筹资人签订相关协议;筹资不成功的,资金退回给各出资人。
二、项目批准单位是什么
立项是指一般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属的发展和改革局(或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书面报告,报告内容类似于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说明项目的急迫性、前瞻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肯定是写好的东西)。立项批准单位就是对立项有批准权的单位。具体法律依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暂行核准办法》
三、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缴企业所得税
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是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不能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