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条件和股票上市的条件

2024-05-17

1. 简述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条件和股票上市的条件

  1、公司作为发行人,在中国境内首次发行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上市申请与审批。   
  A、《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B、《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C、目前,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要经过经过证监会复审通过,由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2.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公司登记文件;
  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   
  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  
  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3.订立上市契约。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4.发表上市公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的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   
  补充:   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股票上市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简述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条件和股票上市的条件

2. 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条件有哪些

拟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独立、稳定经营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3、一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4、合法规范经营,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它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北交所公开谴责;或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5、上市公司利益严重受损的其他情形。除了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三)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 万元;(四)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五)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六)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10%;(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八)北交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3.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要满足的条件

1、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5、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6、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7、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9、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0、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要满足的条件

4. 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条件和股票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作为发行人,在中国境内首次发行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股票上市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 北交所新股发行可以采用哪种方式?

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发行方式上,实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等多元的融资方式,引入授权发行、储架发行、自办发行等灵活的发行机制,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在定价机制上,坚持市场化导向,促进新老股东充分博弈,“以竞价为原则,以定价为例外”,对发行价格、规模等不做行政干预,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提高定价效率、规范发行秩序。以上就是北交所新股发行的方式。扩展资料:那么北交所首批打新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北交所首批精选层新股将在10月8日进行网上申购,北交所投资者网上打新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比例配售,申购越多,获配越多。2.申购时间靠前的,"打新"成功率高,最少获配100股。3.设置较大申购数量区间,无市值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新三板精选层"打新"缴款的时点与金额不一致。主板、科创板"打新"时不需要缴款,待确定中签后按中签股数对应的金额缴款;新三板"打新"时全额缴付申购资金,待获配股数确定后退回多缴款项,缴款至退款之间间隔约两个交易日。北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买卖申报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投资者想在北交所投资,需要先开通北交所权限。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求采纳,最后需要提醒投资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北交所新股发行可以采用哪种方式?

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帮考网注册会计师考试王润红老师带你学习会计职称考试核心考点: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7. 北交所新股发行可以采用哪种方式

北交所在新股上发行上采取的方式分为两种:1,在发行方式上,实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等多元的融资方式,引入授权发行、储架发行、自办发行等灵活的发行机制,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2,在定价机制上,坚持市场化导向,促进新老股东充分博弈,“以竞价为原则,以定价为例外”,对发行价格、规模等不做行政干预,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提高定价效率、规范发行秩序。同时北交所在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当盘中成交价格相较于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买卖申报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投资者想在北交所投资,需要先开通北交所权限。拓展资料:一、 北交所投资者网上打新需要注意的事项。(一) 比例配售,申购越多,获配越多 ;(二) 购时间靠前的,"打新"成功率高,最少获配100股。(三) 设置较大申购数量区间,无市值要求。  (四) 需要注意的是,新三板精选层"打新"缴款的时点与金额是不一致的。主板、科创板"打新"时不需要缴款,待确定中签后按中签股数对应的金额缴款;(五) 新三板"打新"时需要全额缴付申购资金,待获配股数确定后可退回多缴款项,缴款至退款之间间隔约两个交易日。  二、 买入股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 注意波段操作,利润更大化。得掌握一种股票技术指标,这样才能紧盯所持股票,在出现相对阶段头部的时候卖出股票,在股票回落的底部再买入股票。(二) 意热点转换,会见风使舵。每次大行情启动时,一般情况下由局部热点所引起的,所以要善于观察,认真的思考,捕捉到热点,选择龙头股,这样才能获取最大的利润。(三) 注意突发事件,当机立断。有股票行情运行中,遇到突发事件,要当机立断。突发事件的发现,一般是利空和利好,如果利空事件发生肯定是会影响股票大盘趋势的。(四) 注意持股信息,先人一步。如果自己手中持有股票要学会密切关注下所持股票的公司信息,如果有影响股价走势的消息,要根据信息做出抉择。(五) 注意突然放量,落袋为安。股市的机会很多,只有落袋为安,保存利润才是上策。

北交所新股发行可以采用哪种方式

8. 北交所新股发行可以采用哪种方式?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我国新股发行出现过多种形式,如上网定价发行、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方式、向二级市场投资者按市值配售等。其中,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定价市值配售也都属于网上定价发行模式。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摘要】
北交所新股发行可以采用哪种方式?【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我国新股发行出现过多种形式,如上网定价发行、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方式、向二级市场投资者按市值配售等。其中,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定价市值配售也都属于网上定价发行模式。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