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2024-05-13

1. 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提交有关部门审批;设备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主管领导审批;清理固定资产,处理残值;财务部门复核,并进行账务处理;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财务部门核销该资产。【法律分析】 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中的有形磨损,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无法修复和继续使用;由于技术改进的无形磨损,原固定资产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如新的、更先进的固定资产更换。申请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1.取消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折旧金额。根据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根据折旧金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账户。 2.结转残留物价值和变价收入。根据收回的残留物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3.支付清洁费。根据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银行存款等账户。 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入,借记为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借记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入账户;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账户,借记为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固定资产的类型:1、房屋和建筑物。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室(楼)、会堂、宿舍、食堂、车库、仓库、油库、档案馆、活动室、锅炉房、烟囱、水塔、水井、围墙等及其附属的水、电、煤气、取暖、卫生等设施。附属企业如招待所、宾馆、车队、医院、幼儿园、商店等房屋和建筑物,产权是企业的。2、一般办公设备。一般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如办公桌、椅、凳、橱、架、沙发、取暖和降温设备、会议室设备、家具用具等。一般设备属于通用的,被服装具、饮具炊具、装饰品等也列为一般设备类之内。3、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包括:文体活动设备,录音录像设备、放映摄像设备、打字电传设备、电话电报通信设备、舞台与灯光设备、档案馆的专用设备,以及办公现代化微电脑设备等。凡是有专用于某一项工作的工具器械等,均应列为专用设备。4、文物和陈列品。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例如,古玩、字画、纪念物品等。有些企业后勤部门内部设有展览室、陈列室,凡有上述物品的也属于文物和陈列品。5、图书。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企业内部的图书资料室、档案馆所有的各种图书,包括政治、业务、文艺等书籍,均属国家财产。6、运输设备。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吉普、摩托车、面包车、客车、轮船、运输汽车、三轮卡车、人力拖车、板车、自行车和小轮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2. 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第一步: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折旧额)
累计折旧(已提的折旧额)
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原值)
第二步:收到价款时(买的残料,如果没有就不用做这一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第三步: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收到的价款*5%)同样如果没有就不用做这一步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第四步: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的处置利得
如果要的亏的话不用交税
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的处置损失:(亏损多少这里就填写多少)
贷:固定资产清理:

3.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转入固资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2.出售固定资产价款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固定资产清理转入资产处置损益,如“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是借方余额,则为清理的净损失,贷方为交净收益。

法律依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机关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即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制度、分级管理。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管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和机关服务中心等的国有资产,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部门按规定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接受国管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是什么?

4.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转入固资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2.出售固定资产价款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固定资产清理转入资产处置损益,如“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是借方余额,则为清理的净损失,贷方为交净收益。法律依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机关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即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制度、分级管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管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和机关服务中心等的国有资产,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部门按规定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接受国管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5. 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固定资产报废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磨损或陈旧,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二是由于技术进步,必须由先进设备替代。固定资产报废,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退出企业引起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另一方面在清理过程中还会发生一些清理费用,同时还可能取得一定的变价收入。因此,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账户;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扩展资料: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1、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
2、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3、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4、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5、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
参考资料:固定资产报废-百度百科

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6. 固定资产报废的处理方法

固定资产报废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磨损或陈旧,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二是由于技术进步,必须由先进设备替代。固定资产报废,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退出企业引起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另一方面在清理过程中还会发生一些清理费用,同时还可能取得一定的变价收入。因此,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账户;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7. 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固定资产报废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磨损或陈旧,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二是由于技术进步,必须由先进设备替代。固定资产报废,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退出企业引起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另一方面在清理过程中还会发生一些清理费用,同时还可能取得一定的变价收入。因此,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账户;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扩展资料: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1、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
2、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3、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4、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5、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
参考资料:固定资产报废-百度百科

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8. 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1)申请报告,落实处置方案。资产报废前,提出资产报废的部门须做好以下工作:

①提出书面报告,填写登记表。各部门在报废资产前应向设备处申报,提出申请报废资产的报告,填报有关《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附件二),提交报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以及鉴定资料和对非正常损失责任的处理意见,经设备处审批后方可处理。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时,必须登记资产标签“编号”,以便账目的调整。仪器设备未办理报废批准手续,各单位负责做好保护工作,不得自行处理。

②落实报废后的资产处理办法。报废后的资产可以支援困难地区建设、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由提出报废的部门与有关接受单位初拟转让协议,包括拟定报废价格和收入,并按批准固定资产报废的各级权限报批。

(2)实地清点。经批准报废后,设备处负责通知有关报废资产的申请部门和国资处(财务处)、教务处(负责专用资产)或后勤管理处(负责行政、办公资产)等,商定实地清点办法。清点核对结束后,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签字。设备处负责根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调整部门固定资产实物账目;国资处(财务处)负责监督报废资产价值的变更情况,调整有关资产账目。有关报废资产搬运等工作由提出报废的部门负责根据事前所订资产转让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