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的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关系

2024-05-12

1. 一个公司的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关系

公司忠实义务的承担者一般是指大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公司高级职员。
在保护小股东利益方面忠实义务主要是指“大股东忠实义务”。在英美公司法上,对公司拥有受托者地位的大股东有忠实义务。
他们在执行公司的业务时应为公司利益诚实地履行其义务。当自己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互相冲突时应优先考虑公司的利益,不应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
大股东的忠实义务的定位左右着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关系,因而是契约性保护机制的核心条款。
其理论依据在于:首先,大股东拥有公司的支配权,通过支配权行使获得了优越的地位,保持优越地位的人依照“衡平法”的一般原理负忠实义务;其次,大股东通过支配权参与公司的经营,与董事、高级职员一样有着受托者身份。小股东愿意将钱投进来与大股东合作,这本身就是对大股东的信赖,因此大股东不应辜负这种信赖,当然应负忠实义务。

一个公司的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关系

2. 公司可以约定大股东听小股东的话吗

小股东有权拒绝大股东决策,但是小股东比例必须多于大股东的比例才可以。一般大股东因其占有的股份比例较多,在决策的时候占主导权,但这并不代表小股东没有发言权。当小股东集体所占的股份比例超过大股东时,就可以召集会议,做出决策,原则上是少数服从多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 小公司是不是要听大股东的呢?


小公司是不是要听大股东的呢?

4. 公司与小股东之间的一致行为是什么呢?


5. 三人股东的公司,两个小股东与一个大股东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是否属于有效股东大会决议,需要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外部规定要求。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所以,若召开股东大会,大股东不参加会议,则会议能否形成决议有赖于出席会议的其他两个小股东的表决意见,可以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因此,对大股东来说,不参加会议反而对自己不利。

三人股东的公司,两个小股东与一个大股东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6. 上市公司对于大股东和小股东的意义一样吗

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
控股股东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事情的决策的股东。控股股东还分为绝对控股和(占比超过50%)和相对控股(低于50%,但大于30%)。
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而小股东是你只要买了他一手股票也算。是个相对概念。

对于公司决策运营来说意义就不一样了

7. 大股东卖公司小股东不同意

法律分析: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事情的决策的股东。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大股东卖公司小股东不同意

8. 大股东和小股东区别

法律分析:原则上是没什么的。实际生活中大股东利用控股权控制公司,暗中损害小股东的利益。在这种意义上,两者有不同的作用。公司大股东可以拥有公司的经营权,在股东会上拥有更多话语权。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的大小与其所持有的股份多少成正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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