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助基金多久可以申请下来

2024-04-27

1. 道路救助基金多久可以申请下来

法律分析: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救助基金多久可以申请下来

2. 道路救助金申请了几天下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救助基金应该垫付受害人受伤的部分费用或者是全部抢救费用,还有死亡的丧葬费用的,这个是由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的进行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的是受害人从接受抢救的时间开始起72个小时之内的抢救费用,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的话,72小时的抢救费用是由医疗机构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缘由。
一、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么补救
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提交相关材料。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于符合要求的进行拨款;不符合的不进行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二、怎么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三条如果发生上述第十二条情况中的其中一条的时候需要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受伤的部分费用或者是全部抢救费用的,该起道路交通事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的形式告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抢救玩受害人之后,对于那些抢救费用没有结算完的,可以提出垫付申请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还需要提供和抢救费用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从收到医疗机构垫付没有结算清的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后,应该在5个工作日之内。

3. 道路救助基金多久到账

一、道路救助基金多久到账
道路救助基金费用申办的基本程序: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需要什么材料
1.医疗机构应在抢救受害人结束之日(一般指自抢救之时起72小时以内)起10个工作日内,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向所在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
2.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近亲属凭交管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3.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尸体或者受伤人员,由负责抢救的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服务机构凭交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情形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哪些?
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什么
1、救助基金垫付的是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事故中必须要有一方是机动车,事故要发生在道路上,给受伤的受害人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向死亡者家属垫付丧葬费用。如果有一个条件不符合,都不会得到垫付;2、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无论机动车是否有交强险,民警就应当主动通知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抢救费用进行垫付;3、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金额是:一般情况下,是自受害人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3天)内的抢救费用;4、对于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的专用账户,不会使用现金,也不会将款项转给民警、当事人或医院等私人账户。
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标准是什么
是指根据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没有按照规定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汽车所有者、管理者罚款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负责人索取的资金救助基金的兴趣其他资金构成的,由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者人身伤亡的葬礼费用、一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费用由救助基金先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负责人索取的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情形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道路救助基金多久到账

4. 道路救助金申请了几天下来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救助基金应该垫付受害人受伤的部分费用或者是全部抢救费用,还有死亡的丧葬费用的,这个是由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的进行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的是受害人从接受抢救的时间开始起72个小时之内的抢救费用,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的话,72小时的抢救费用是由医疗机构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缘由。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三条 如果发生上述第十二条情况中的其中一条的时候需要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受伤的部分费用或者是全部抢救费用的,该起道路交通事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的形式告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在抢救玩受害人之后,对于那些抢救费用没有结算完的,可以提出垫付申请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还需要提供和抢救费用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从收到医疗机构垫付没有结算清的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后,应该在5个工作日之内。

5. 道路救助基金多久归还

道路救援基金多久应在道路救援基金会发出偿还通知一个月内尽快偿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道路救助基金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道路救助基金的设立,就是为了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作为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当紧急情况消失或伤者已得到相关赔偿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有协议明确基金偿还义务人】按协议偿还。2.【有协议未明确基金偿还义务人】事故双方需协商基金偿还事宜,协商不成,基金管理机构诉讼追偿。3.【事故案件诉讼解决的】判决书中体现基金偿还义务人的,以法院判决为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情形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道路救助基金多久归还

6. 道路救助基金最多能申请多少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单人最高限额为8万元的抢救费用。超过72小时的抢救治疗费用(抢救费用总计不超过最高限额)医疗机构书面要说明理由,具体应该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对符合支付范围的抢救费用,受害人家属已经缴纳但又向救助基金管理人要提出垫付申请,经医疗机构证明确需后续治疗的,由救助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向医院垫付已产生的抢救费用作为后续治疗费用。丧葬费用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的合理费用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分为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和垫付丧葬费用两种。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缴纳的罚款将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7. 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有下述情形之一时,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实施抢救的医疗机构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服务网点,申请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申请抢救费主体:受害人、受害人近亲属、参与抢救费的医疗机构或受害人的授权委托人。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申请主体可以向设置在各市县公安交警的救助基金服务网点提出申请。交警部门提供的材料:、救助基金申请通知书、事故认定书或案情说明、交强险垫付通知书(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需提供)等。肇事方材料(非逃逸案件):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和登记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肇事车辆保险单(交强险、商业险保单)复印件、驾驶员和车主签署地址确认书等。受害方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垫付申请书、地址确认书等。医疗机构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医院病案章或者医务处章):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抢救费用分割清单、医院抢救费用未结算证明、高值耗材使用情况说明(费用清单中有单个医疗耗材超1万,总价超3万,写高耗材使用情况说明。)超72小时抢救情况说明(申请超72小时抢救费用的需填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

8. 道路救助基金多久归还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情形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