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是什么意思?

2024-05-13

1. 质押是什么意思?

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但是,无论是主合同之债务人还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都必须是依法享有有效专利权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知,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专利权持有人。

质押是什么意思?

2. 质押是什么意思?

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但是,无论是主合同之债务人还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都必须是依法享有有效专利权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知,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专利权持有人。

3. 质押是指什么意思?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不能质押房地产,如房地产,因为房地产的转让不是占有,而是登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出售的价格优先受偿的物权。财产称为质押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为质押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的质押物或者质权在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一、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不同。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2、标的物不同。
抵押:用于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如房产、汽车等等。
质押:用于质押的通常为动产,比如不动产证、权利证、有价证券等等。
3、成立要件不同。
抵押:抵押中抵押物可不转移占有,但需办理抵押登记。
质押:质押中质押物需要转移占有,但不需要办理登记。
4、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抵押:抵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
质押: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二、股权质押合同的主体与内容
1、出质人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2、质权人
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3、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股权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质押是指什么意思?

4. 质押到底是啥意思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而当债务人将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这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一、出质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1、出质人对质物享有处分权。虽然,动产质押的质物须转移给质权人占有而失去对质物的使用、收益及事实上的处分权,但是,在法律上,质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质人所有,出质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转让、出让质物的所有权,并且可以再设支质押。当然,出质人行使此项权利,一方面应当保证质权人的权利能够实现,另一方面应以不损害债权的实现为基本目标。
2、出质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对质权人的抗辩权。这种抗辩权,实质上是为了保护出质人自己的利益而在法律上赋予出质人的一项权利。例如,可以行使同时履行的抗辩,不-安抗辩以及其他权利等。
3、代位求偿权。这是指出质人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时所享有的权利。如果第三人出质后,代替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则第三人就依法取得向债务人要求追偿的代位追偿权。债务人有义务向出质人偿还债务。
4、对质物的返还请求权。质物返还请求权在任何阶段都可以提出。
但通常能够行使这种权利的情况有两种:
(1)是当出质人发现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有可能导致质物损坏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2)是在债务人清偿债务后,质权人未及时返还质物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并赔偿损失。这两种情况的请求权,都应当给予支持。
出质人的基本义务主要是两项,一项是有义务及时向质权人提供质押物;第二项是对质押物的情况应作出详细说明,故意隐瞒瑕疵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
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
(二)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质权的保全。
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质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质权人转质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以担保自己的债务。但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5. 质押是什么意思?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
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当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
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最常见的质押是当事人与当铺所进行的交易。


扩展资料
质押的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质押

质押是什么意思?

6. 质押的一般意思是什么

质押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当债务人完全履行完债务时,债权人应将质押财物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7. 什么是质押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什么是质押

8. 什么是质押?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
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当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
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最常见的质押是当事人与当铺所进行的交易。


扩展资料
质押的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