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汇怎么办

2024-04-29

1. 出口退汇怎么办

一.预付货款方式
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支付全额人民币货款。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进出口公司收款后对外付汇。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代理费等,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向客户交货并提供进口税单。
说明:
⑴付汇金额大于3万美元,不管是否超过合同金额的15%都要求出具银行保函。
⑵付汇金额大于10万美元且超过合同金额的15%,要求出具银行保函,并去外管局作备案。
⑶如预付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15%,需在合同中明文规定。

出口退汇怎么办

2. 汇退税申请表怎么填写

问题一:出口退税怎么进行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回答你追问的两个问题: 
  1、8月份我出口退税申报一单,但是我在8月份申报7月份增值税的申报表上填写了“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并没有填写“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就在9月10号这单才退税到我公司的账户。 
  首先,如果你公司是外贸企业,那么你的申报不应该填写在“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而是第八栏“免税货物销售额”。请你再次核对,你是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如果的确是后者,那么就不用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建议你搞清楚出口退税的计算方式,对你的生意开展有帮助) 
  2、这单我犯了个错误,将出工的进项拿来抵扣内销的,内销的当月的进项发票没有拿进去抵扣,就是因为没有填写“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所以就没有多交税。我可以在10月份在将“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补填写进去? 
  和第一个回答一样,你现在说的进项发票抵扣问题,看出你应该是外贸企业的。朋友,你对出口退税的理解稍微有点错误,建议你别乱来乱填,后果会很严重的。 
  
   问题二: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审批表填写详细说明,要详细的!!! 80分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一、 本表适用于采集出口退税企业的申请审批信息。 说明: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申请出口退税,因此,本表不适用于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在填写此表时,应参照出口企业提供的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税务登记证; 3、国家外经贸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企业自理进出口权登记证书》; 4、出口企业当地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注册登记证》(简称《报关证》); 5、其他有关资料。 四、各项目填写具体说明: 1、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地址、邮编、电话、传真、E-Mail地址、登记注册类型、主管单位、隶属关系、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财务负责人姓名、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工行登记证号码、发证日期、有效期限止等栏目,按《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填写。 2、海关代码:填写海关(管辖海关)赋予出口退税企业的代码。 3、纳税人类别:统一填写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行业归属:是指国家允许出口的产品所归属的行业产品大类。国家对允许出口的产品共划分了粮油食品、土蓄产品、纺织服装、医疗保健、轻工工艺、冶金矿产、机电产品、石油化工、建筑材料、体育文化、其他行业等11个行业类别。在填表时,应根据国家经贸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对照以上行业类别填写其中的一种。 5、进出口权及经营范围批准文号:填写国家外经贸管理部门批准企业自理进出口及出口货物范围的文号。 6、批准机关:填写批准企业自理进出口的国家外经贸管理部门的名称,即核发《生产企业自理进出口权登记证书》的国家外经贸管理部门的名称。 7、专营商品:是指国家专项控制的出口商品,本栏应填写专营商品的代号,无专营商品的企业,不填此栏。专营商品的代号有D、E、F、G四种,具体表示如下: D:黄金首饰 E:珠宝玉石 F:水貂皮 G:鱼翅、燕窝、鲍鱼、海生、鱼唇、干贝等。 8、资金情况栏:应分别填写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单位为:元。 9、办税人员及电话:填写出口退税企业具体办理退税手续的职员及其联系电话。 10、主管外汇管理局:填写主管出口企业外汇的外汇管理单位。 11、附送件:本栏应填写出口退税企业在申请审批出口退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的有关材料名称。 12、退税机关名称:填写纳税人主管出口退税机关,而不是主管征税机关。 13、负责人、经办人:填写退税机关的负责人、经办人的姓名。 14、申请日期:填写出口退税企业向退税机关书面提出申请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的日期。 15、分类管理代码:按退税机关核定的分类管理代码填写,分类管理代码福为:A类、B类、C类和D类四种。 16、出口退税方法的选择和认定: (1)退税公式确立:应在“内外销分开核算”和“内外销不分开核算”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并将出口企业申请的方法和退税机关(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核准的方法分别填入“出口企业”和“退税机关”栏目内; (2)退税方法:不同的出口企业适用不同的退税方法。对外贸企业来说,只适用“加权平均单价”计算方法;对生产企业来说,可在“免抵退方法”和“先征后退方法”中选择一种,目前,执行的是“免抵退方法”。在填写此项时,应将出口企业申请的退税方法和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核准的方法,分别填入“出口企业”和“退税机关”栏目内。 (3)申报方式:应在“集中申报录入”和“自行申报录入”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一,并在“出口企业”和“退税机关”栏目内分别填入出口企业申请的方式和退税机关核准的......>> 
  
   问题三:个人所得税退税书面申请书该怎样写呢?  直接按照实际情况写就行,只要税务局同意退税,写的内容没什么关系 
  
   问题四: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表中的“退税理由及依据”如何填写  主要内容有:根据什么文件,文件名和文件号,企业符合上述的什么条件,如收入达到多少比例之类的。或者如何造成申报错误等等。 
  这个问题谁帮你办你就问谁,一般是咨询管理员,他不懂的话可以去咨询懂的人。功者让他给你指条路,去找谁。 
  详情您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问题五:企业汇算清缴退税申请如何写  企业汇算清缴退税的申请写法是: 
  1、汇算清缴和结算退税的持汇算清缴表和入库税收完税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申请退税审批表》,如实填写后报送到主管税务机受理审批。 
  2、写明是由于技术性差错造成的误收退税;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均由县级税务机关审批。 
  3、由纳税人填报“退税申请书(或退税申报表)”,报基层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上报县级税务机关或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批,然后由税收会计填开“收入退还书”送国库办理退库;对于不需要纳税人提出退税申请的,基层税务机关根据有关凭据(如所得税汇算纳税申报表、税务处理决定书、税收票证审核差错处理单等),直接报县级税务机关审核,然后由税收会计填开“收入退还书”送国库办理退库。 
  
   问题六: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按以下方法填写: 
  (一)填写步骤: 
  1.销售情况的填写 
  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 
  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2.进项税额的填写 
  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 
  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4.主表的填写 
  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 
  (二)填写说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构明细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项目。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说明 
  (1)一般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 “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简易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征收率确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 “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进项税额的填写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填写 
  纳税人当期认证相符(或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写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根据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注明的相符税额合计,填写到附表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次中。实行农产品核定扣除的企业,计算出的当期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额也填写在此栏中。 
  当期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代扣代缴的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栏次中。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的道路、桥、闸通行费,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附表二第8栏“其他”。 
  相关政策: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 
  
   问题七: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档怎么弄  在申报系统资格认定相关申请录入中录入资料然后生成资格认定相关数据,最后打印资格认定相关报表。全程通过退税申报系统做 不需要手工填制 
  
   问题八: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书怎么写  一般的企业代码应该是税务登记证号,品目应该是退什么税的科目 
  
   问题九: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书怎么写?  打电话给地税局专管员,要一份地方税种补(退)税申请表,填好盖章送地税局专管员签字,然后去柜台办理退税。 
  这个不仅仅是退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你上个月还多报了个人收入,这个申报记录也必须改正,不然到了年末地税局做全年常据审查的时候会有麻烦。

3. 进出口退汇业务办理流程?

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流程
  出口单位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核销凭证:
  (一)以"一般贸易"、"进料非对口"、"有权军事装备"、"无权军事装备"、"对台贸易"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 
  (二)以"易货贸易"方式出口的,提供易货合同、核销单、报关单,属全额易货的,还应当提供易进货物的进口报关单;部分易货的,还应当提供核销专用联以及进口报关单。
  (三)以"来料加工"、"来料深加工"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同一合同项下的出口首次进行收汇核销报告时,还应当提供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执行时,还应当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四)以"补偿贸易"方式出口且合同规定以实物形式补偿的,提供补偿贸易合同、核销单、报关单以及相应的进口报关单,报关单金额大于进口报关单金额时还应提供核销专用联。 
  (五)以"进料对口"、"进料深加工"、"三资进料加工"方式出口的,全额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进料抵扣的,需到外汇局进行进料抵扣登记,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差额部分的核销专用联以及相应的进口报关单。
  同一合同项下的出口首次进行抵扣核销报告时,还应当提供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执行时,还应当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以"进料深加工"方式出口且转入方以"进料深加工"方式进口的,提供经商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提供人民币入账凭证和进口报关单。 
  (六)以"货样广告品A"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收汇核销的提供核销专用联,对单笔不收汇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的,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七)以"对外承包出口"方式出口的,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对外承包的核准件、承包工程合同或协议、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
  (八)以"退运货物"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对于已经办理付汇手续的退运货物还应当提供核销专用联。
  (九)以"进料料件复出"、"进料边角料复出"方式出口的,其中收汇的核销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不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注明"进料对口"或"进料深加工"等方式的进口报关单。
  (十)以"进料料件退换"方式出口的,有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不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进料加工类的进口报关单。
  (十一)以"对台小额"方式出口的,以现汇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以外币现钞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外币现钞结汇水单和购货发票;以人民币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人民币入账证明。
  (十二)以"保税工厂"、 "出料加工"方式出口的,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加工后货物运回且不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相应的进口报关单。
  (十三)以"租赁贸易"和"租赁不满一年"方式出口的,提供租赁合同、核销单、报关单,如外商为承租方的,还应当提供核销专用联,若收回的租金不足核销的,还应当提供进口报关单;如我方为承租方的,还应当提供进口报关单电子底账打印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十四)以"寄售代销"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不能全额收汇的,还应当提供寄售代销确认书。
  (十五) 以"边境小额"出口的,以现汇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以外币现钞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外币现钞结汇水单、购货发票;以人民币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人民币入账证明(在境外贸易机构已开立人民币边境贸易结算专用账户的地区,可以提供境内人民币资金划转证明);以毗邻国家货币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经海关核验的携带毗邻国家货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汇入汇款证明;以易货方式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进口报关单;通过境内居民个人汇款收回外汇货款的,提供报关单、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 
  以" 旅游购物商品"及"一般贸易"方式报关的包机贸易出口的,以现汇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以外币现钞或个人汇款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购货发票及外币现钞结汇水单或个人汇入汇款结汇水单;以人民币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人民币入账证明。
外汇局收到出口单位报告的核销凭证后,应通过"出口收汇核报系统"及其他相关系统核对出口单位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如提交的核销凭证与海关、银行传送的数据不一致或提交的审核材料不齐全,应退出口单位进行更正。海关、银行在接到出口单位的更正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核销凭证或电子数据的核对、修改手续。
  外汇局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手续后,应当在相应的核销专用联、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上加盖"已核销"印章。
  对于差额核销和以外币现钞、毗邻国家货币、人民币等核销的,还应当在核销单退税联上签注净收入金额、币种、日期。除手工录入出口收汇电子数据的留存核销专用联外,其余单证退还出口单位。
  对于出口单位分次使用的核销专用联(含有预收款的收汇),外汇局应在核销专用联上签注已核销金额或余额后退还出口单位,出口单位在第一次凭该核销专用联(并带复印件)办理核销手续后,将该核销专用联原件留存归档,以后凭该核销专用联复印件办理核销,但需先到银行对该复印件上的预收款确认、盖章。
  提示:
  出口单位出口货物后,应当在预计收汇日期起30天内,持规定的核销凭证集中或逐笔向外汇局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
  对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出口单位应当在货物出口报关后60天内凭远期备案书面申请、远期收汇出口合同或协议、核销单、报关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
  出口单位报告出口收汇核销时,需打印一式两份""贸易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鼠标右键点击此处下载)。
  
进口付汇业务流程:第一步:进口单位经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或备案取得进出口权,并取得中国电子口岸IC卡;

第二步: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第三步: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

第四步:进口单位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判断是否需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手续。如需要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领取进口付汇备案表;如不需要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证或购汇手续;

第五步:进口单位在有关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手续。(货到付款结算方式的进口付汇除外)法规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4]82号)

进出口退汇业务办理流程?

4. 【如何办理出口退汇业务】

(一)需提供的资料:
1、未出口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2)出口合同。
(3)终止执行合同证明或退赔协议。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
2、已出口收汇、未办理核销的,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2)出口合同。
(3)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4)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6)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7)加盖海关“验讫章”并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单(退货赔付时提供)。
3、已出口且已核销的,提供以下材料: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3)核销单退税联正本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或已补税)证明。
(4)加盖海关“验讫章”并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单(退货赔付时)。
4、境外将货款错汇入境内未核销的,提供情况说明、外方要求退汇函件、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
(二)主要法规依据: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关于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三)备注:
1、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相应冲减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核销实绩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并加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
2、对提供进口报关单的,外汇局应按规定在“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中对相应的进口报关单进行核注、结案。
3、对已出口收汇未办理核销的退赔外汇,应先办理核销后再进行“已出口赔付”处理。
4、自动核销企业发生退赔:由外汇局指定一笔该企业符合要求的收汇数据进行冲减操作。

5. 【如何办理出口退汇业务】

(一)需提供的资料:
1、未出口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2)出口合同。
(3)终止执行合同证明或退赔协议。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
2、已出口收汇、未办理核销的,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2)出口合同。
(3)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4)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6)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7)加盖海关“验讫章”并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单(退货赔付时提供)。
3、已出口且已核销的,提供以下材料: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3)核销单退税联正本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或已补税)证明。
(4)加盖海关“验讫章”并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单(退货赔付时)。
4、境外将货款错汇入境内未核销的,提供情况说明、外方要求退汇函件、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
(二)主要法规依据: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关于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三)备注:
1、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相应冲减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核销实绩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并加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
2、对提供进口报关单的,外汇局应按规定在“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中对相应的进口报关单进行核注、结案。
3、对已出口收汇未办理核销的退赔外汇,应先办理核销后再进行“已出口赔付”处理。
4、自动核销企业发生退赔:由外汇局指定一笔该企业符合要求的收汇数据进行冲减操作。

【如何办理出口退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