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如何做账

2024-04-28

1.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如何做账

如果企业没有才有备抵法的,采用直销法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如果采用备抵法的,先计提后转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扩展资料:
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如何做账

2.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会计分录

转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会计分录
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客户
凭证附件中需要有一份对这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说明,及相关销售人员、总经理的签名确认。
二、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税务处理
参考法律文件,有如下的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中,必须有以上证明方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不能提供,则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 三年以上 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以上两点,都需要向税务局出具专项申报说明,经批准后才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没有进行专项申报,同样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

3. 应收帐款无法收回的会计处理

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客户
凭证附件中需要有一份对这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说明,及相关销售人员、总经理的签名确认。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中,必须有以上证明方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不能提供,则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以上两点,都需要向税务局出具专项申报说明,经批准后才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没有进行专项申报,同样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

应收帐款无法收回的会计处理

4. 应收帐款无法收回

1、应收账款发生减值时就可以计提坏账准备;
2、年末时检查应收账款,发现减值就能计提坏账准备;
3、计提坏账准备不用到税局备案,坏账准备不能税前扣除,但是应收账款发生了真正的损失,就能在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按资产损失予以申报后就能税前扣除了。
希望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5.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会计分录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是借:营业外支出,贷:应收账款。企业收不回应收账款时,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应收账款包括已经发生的和将来发生的债权。前者如已经发生并明确成立的债权,后者是现实并未发生但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债权。根据会计分录涉及账户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简单分录是指只涉及两个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是指涉及两个(不包括两个)以上账户的会计分录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会计分录

6.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会计分录

对于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计入到当期损益,其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等;贷:应收账款。另外一种企业有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确认坏账损失,分录为,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通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坏账准备是应收款项的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时,每期末需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
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一种处理方法。

7.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会计分录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会计分录:可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分录: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前期末计提坏账准备的,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前期已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应全额补提坏账准备。
其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确定确实无法收回的,经审批后做如下分录。
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其他应收款等。特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债权。
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
2、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一种处理方法。

应收账款收不回来怎么办:
借钱收不回来,可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1、若未约定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录音通话等。胜诉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如果查询有债务人的财产会将其拍卖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
2、若约定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且只能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须提交仲裁申请书、当事人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等。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会计分录

8.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如何做账

如果企业没有才有备抵法的,采用直销法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如果采用备抵法的,先计提后转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扩展资料:
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