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完了会自动销户吗

2024-05-16

1. 公积金提取完了会自动销户吗

公积金全额提取不会自动消账户,需要自己去办理销户手续然后提取。一般情况下已经停止缴纳公积金并且账户已经封存,才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所以如果不想使用此账户继续缴纳公积金的话,做销户提取是没什么影响的。而且即使做了销户提取,如果后期你想缴纳公积金,重新开户即可。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账户为封存状态的:1、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2、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的;6、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提取完了会自动销户吗

2. 公积金取完会自动销户吗

公积金一次取完不会自动销户。
不会自动销户的,如果你是办理的销户提取才会销户。其他的提取,只是提取公积金账号里的钱,不会销户的。账户里一般要留一定数额的钱保底,不会让你取光的。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一种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缴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公积金联名卡免制卡工本费及年费。持卡人享受工、建两行与其特约商户举办的消费优惠、积分抽奖等活动。
合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6、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 公积金提取完了会自动销户吗

公积金提取完了会自动销户吗:不会提取公积金以后账户是不会销户的,提取公积金不是一次性业务,只要是职工没有自己办理销户,账户就会一直存在。提取公积金属于公积金的常规业务,只要是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提取,一般没有具体的次数限制,但是有额度限制,具体的要看提取的方式,不管是哪种常规提取方式都需要留有一定的余额。如果是要办理销户的,可以把公积金全部取出来。【摘要】
公积金提取完了会自动销户吗【提问】
公积金提取完了会自动销户吗:不会提取公积金以后账户是不会销户的,提取公积金不是一次性业务,只要是职工没有自己办理销户,账户就会一直存在。提取公积金属于公积金的常规业务,只要是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提取,一般没有具体的次数限制,但是有额度限制,具体的要看提取的方式,不管是哪种常规提取方式都需要留有一定的余额。如果是要办理销户的,可以把公积金全部取出来。【回答】

公积金提取完了会自动销户吗

4. 公积金提取到了已销户的卡了怎么处理

亲亲,根据您的问题做出以下回答,仅供参考:公积金提取到了已销户的卡了处理方法:可以申请补办注销了通常是不能往里打款的。如果被打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退回。注销了通常是不能往里打款的。如果被打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退回。而持卡人注销卡的,需提出申请,并且在没有未结清款项后才能办理销户。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并进行销户手续。账户已经注销了,注销了的账户无法继续使用。但是,之后用户可以重新开户,重新开户且公积金账户缴费状态正常,则公积金是可以正常使用的。【摘要】
公积金提取到了已销户的卡了怎么处理【提问】
亲亲,根据您的问题做出以下回答,仅供参考:公积金提取到了已销户的卡了处理方法:可以申请补办注销了通常是不能往里打款的。如果被打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退回。注销了通常是不能往里打款的。如果被打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退回。而持卡人注销卡的,需提出申请,并且在没有未结清款项后才能办理销户。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并进行销户手续。账户已经注销了,注销了的账户无法继续使用。但是,之后用户可以重新开户,重新开户且公积金账户缴费状态正常,则公积金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回答】

5. 住房公积金销户后可以全部取出吗

一、住房公积金销户后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可以全部取出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扩展资料: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特征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销户后可以全部取出吗

6. 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后面还能用吗

一、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后,就不能再使用了。
二、公积金销户提取是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手续后,再到指定是银行提取。中心需要个人身份证、户口薄、辞职证明。中心会给您三联单的单据,然后到指定的银行办理转款即可。
三、符合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即可: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扩展资料:
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公积金提取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7. 公积金提取后会销户吗

公积金提取销户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提取后会销户吗

8. 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