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的承销期是什么时候

2024-05-15

1. 股票发行的承销期是什么时候

一、股票承销期不能少于十日,不能超过九十日。
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二、股票承销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
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
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二种
代销和包销都是发行公司于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前者发行股票的方式,但二者之间存在一些显著区别:
(1)代销指代企业销售,销售多少是多少,销售不完的由企业自己处理。
(2)包销指包销商一次性从企业打包拿走所有发行标的后销售,销售不完剩下的包销商要自己出钱买下。然后由自己处理。
(3)代销对股票发行企业有销售不完的风险;包销对股票中介机构有销售不完的风险。
三、股票承销的资格
证券经营机构要从事股票承销业务,首先必须申请取得中国证监会获准的从事股票承销业务的资格。有关这方面申请程序在国务院证券委1996年6月17日颁发的《证券经营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
《证券法》对从事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进行分类,并对可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作出新规定。
证券商申请从事股票承销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证券委颁发的《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股票承销业务,应当取得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股票承销业务资格证书》。
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股票承销业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证券专业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资产,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
2.证券专业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资产,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证券营运资金。
3.三分之二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获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在未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证券、金融、法律等有关知识,近二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具有三年以上证券业务或五年以上金融业务工作经历;
(2)主要业务人员熟悉有关的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近二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具有二年以上证券业务或三年以上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4.证券经营机构在近一年内无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近二年内未受到取消股票承销业务资格的处罚。
5.证券经营机构成立并且正式开业已超过半年;证券兼营机构的证券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经营、分帐管理。
6.具有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与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符合以下管理要求:
(1)证券经营机构负债总额与净资产之比不超过10,证券兼营机构从事证券业务发生的负债总额与证券营运资金之比不超过10;
(2)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股票承销业务,其流动性资产占净资产或证券营运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0%。
7.具有能够保障正常营业的场所和设备。
8.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证券商承销资格的有效期限:
1.资格证书自证监会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后自动失效。
2.已取得资格证书的证券经机构如需要保持其股票承销业务资格,应在资格证书失效前的三个月内,向证监会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
(1)由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的《证券业从业资格证书》或简历、专业证书等;
(3)最近一年股票承销业务或最近三年证券承销业务情况的说明材料;
(4)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这些文件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换发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失效的机构,不得从事股票承销业务,但作为分销商并以代销方式从事股票承销的除外。
未取得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得担任发行公司的发行辅导人和上市推荐人。

股票发行的承销期是什么时候

2. 股票承销和承销期

股票承销是对股份有限公司所发行的股票承担和协助销售。

3. 为什么需要股票承销期

一、股票承销
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股票承销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股票承销期不能少于十日,不能超过九十日。
股票承销的两种方式
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
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二种。
代销和包销都是发行公司于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前者发行股票的方式,但二者之间存在一些显著区别:
(1)代销指代企业销售,销售多少是多少,销售不完的由企业自己处理。
(2)包销指包销商一次性从企业打包拿走所有发行标的后销售,销售不完剩下的包销商要自己出钱买下。然后由自己处理。
(3)代销对股票发行企业有销售不完的风险;包销对股票中介机构有销售不完的风险。
根据1996年6月17日国务院证券委颁发的《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股票承销业务过程中担任主承销商的,除应当具备证券商从事股票承销业务资格的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净资产和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资本,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和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证券营运资金。
(注:新颁布的《证券法》规定可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2、取得证券承销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主要承销业务人员至少6名,并且应当有一定的会计、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
3、参与过三只以上股票承销或具有三年以上证券承销业绩。
4、在最近半年内没有出现作为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而在规定的承销期内售出股票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总数20%的记录。
二、为什么需要股票承销期
为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为什么需要股票承销期

4. 公司发行的股票由什么承销

法律分析:股票承销是对股份有限公司所发行的股票承担和协助销售。股票承销业务由政府指定的金融部门批准的可经营股票业务的证券经营业务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等承担。股票承销一般可采取代销、助销和包销三种方式。证券承销机构与发行人应签订股票承销合同,规定合同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证券承销机构可根据承销风险的大小,按承销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承销手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5. 股票发行的承销期为多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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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
  承销期不能少于十日,不能超过九十日。
  证券商承销资格的有效期限:
  1.资格证书自证监会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后自动失效。
  2.已取得资格证书的证券经机构如需要保持其股票承销业务资格,应在资格证书失效前的三个月内,向证监会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
  (1)由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的《证券业从业资格证书》或简历、专业证书等;
  (3)最近一年股票承销业务或最近三年证券承销业务情况的说明材料;
  (4).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这些文件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换发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失效的机构,不得从事股票承销业务,但作为分销商并以代销方式从事股票承销的除外。
  未取得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得担任发行公司的发行辅导人和上市推荐人。

股票发行的承销期为多少日

6. 股票发行的承销期为多少日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股票承销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股票承销期不能少于十日,不能超过九十日。
股票承销的两种方式:
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
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二种。
一、股票发行价格如何确定
1、股票发行价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新股票的价格。在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时,可以按票面金额确定,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确定,但不得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
2、股票发行,一般就是公开向社会募集股本,发行股份,这种价格的高低受市场机制的影响极大,取决于公司的投资价值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价格超过了票面金额,被称为溢价发行,至于高出票面金额多少,则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这种决定股票发行价格的体制,就是发挥市场作用,由市场决定价格,但是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督。
二、股票佣金怎么收取
1、股票交易佣金是指在股票交易时需要支付的款项,股票交易手续费分三部分:印花税、过户费、证券监管费。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为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印花税由政府收取;过户费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佣金属于券商的收入。
2、最高为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最低券商也要收万分之二左右,加之营业成本,各地将最低标准订到了万分之三(这个标准代表着券商的竞争白热化,低于成本不挣钱)。不过那是对相当大资金来说的,一般小资金不可能给那么低的,券商在各地的统计成本不一样,一般来说万分之五或者万分之八是证券公司的成本线)。

7. 承销的承销期限

证券法中,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在三个月内所售出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总数量的百分之七十的为发售失败,则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承销的承销期限

8. 股票承销的有效期限与维持

1.资格证书自证监会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后自动失效。2.已取得资格证书的证券经机构如需要保持其股票承销业务资格,应在资格证书失效前的三个月内,向证监会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1)由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的《证券业从业资格证书》或简历、专业证书等;(3)最近一年股票承销业务或最近三年证券承销业务情况的说明材料;(4)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这些文件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换发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失效的机构,不得从事股票承销业务,但作为分销商并以代销方式从事股票承销的除外。未取得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得担任发行公司的发行辅导人和上市推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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