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投资是干什么的

2024-05-12

1. 北部湾投资是干什么的

公司主要从事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区内港、水、电、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岸线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公共设施的建设投资经营;收购、整理及置换土地;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工程规划和施工设计、咨询服务;成套设备及物资供应;为区内项目建设筹、融资金,并进行投资和经营业务;股权投资、股权管理和产权、股权交易;经济技术合作。
北投集团成立十年来,由沿海高速公路“单一支撑”发展为综合交通物流、产业投融资、水务与环保投资运营及服务三大业务板块,代表地方政府进行基础设施等公益性投资。
先后投资建设了广西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吴圩机场至大塘高速公路、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广西东兴边贸中心(东兴互市贸易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南宁港等一大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迅速攀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主动升级服务北部湾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公司形成了以高速公路投资经营、水务一体化投资经营、产业园区整体开发、土地开发为主,以保税物流、港务、热电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为辅,逐步涉入高新技术产业,开展多元化投资经营的产业布局。

扩展资料:
简介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集团”)成立于2007年2月,注册资本33亿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投资主体和合作载体,截止2017年6月,资产总额已达473.14亿元,现有二级企业和机构30家,员工3000多人。
截止2016年底,北投集团累计实现利润42.48亿元,开展投资项目137个,投资规模达1000亿元,已建成项目46个,累计完成投资400多亿元,先后荣获“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广西十佳企业”、“广西优秀企业”等称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部湾投资是干什么的

2.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部湾投资集团是什么关系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亲,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原北投集团(2007年成立)与新发展集团(2003年成立)于2018年9月重组成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大型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摘要】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部湾投资集团是什么关系【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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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产城投资、贸易物流、水务环保投资及运营、金融等五大业务,全力为客户提供集“设计咨询、技术研发、投资开发、施工建造、运营维护”为一体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服务,致力于成为立足北部湾经济区、对接东盟、面向全球的基础设施领域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运营商。【回答】
是同一个公司的亲亲【回答】

3.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部湾投资集团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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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产城投资、贸易物流、水务环保投资及运营、金融等五大业务,全力为客户提供集“设计咨询、技术研发、投资开发、施工建造、运营维护”为一体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服务,致力于成为立足北部湾经济区、对接东盟、面向全球的基础设施领域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运营商。其实是同一个公司。【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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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很不错,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由原北投集团与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于2018年9月重组成立。
重组后的北投集团既有传统竞争性业务,同时承担公路等公共设施建设重大专项任务,集设计咨询、技术研发、投资开发、施工建造、运营维护为一体。

业务范围几乎涵盖所有基础建设领域,形成了以综合交通、口岸物流、环保水务等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为主业主轴。
以新兴业务和产业金融为两翼的“一轴两翼”业务发展格局,产业链完整、行业全覆盖、专业领域齐全,具备大型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运作综合实力,能为基建全领域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是独具特色的“基建树”“产业林”。

5.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很不错,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由原北投集团与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于2018年9月重组成立。
重组后的北投集团既有传统竞争性业务,同时承担公路等公共设施建设重大专项任务,集设计咨询、技术研发、投资开发、施工建造、运营维护为一体。

业务范围几乎涵盖所有基础建设领域,形成了以综合交通、口岸物流、环保水务等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为主业主轴。
以新兴业务和产业金融为两翼的“一轴两翼”业务发展格局,产业链完整、行业全覆盖、专业领域齐全,具备大型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运作综合实力,能为基建全领域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是独具特色的“基建树”“产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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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资北部湾真是国家支持的吗

法律分析:投资北部湾这种事情国家并未出台相关的文件,这是传销分子利用人民想赚钱的心态设下的传销陷阱,应尽快举报,交由国家刑事机关处理。可以向工商局举报,举报电话12315,经过工商局查处发现涉嫌犯罪的可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 投资北部湾真是国家支持的吗?

法律分析:
投资北部湾这种事情国家并未出台相关的文件,这是传销分子利用人民想赚钱的心态设下的传销陷阱,应尽快举报,交由国家刑事机关处理。可以向工商局举报,举报电话12315,经过工商局查处发现涉嫌犯罪的可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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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北部湾投资集团是不是传销

判断北部湾投资集团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