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经济法

2024-05-13

1. 名词解释经济法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使社会的整体经济能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 

认为经济法就是和经济有关的法律的总称。比如德国的艾斯特豪思认为经济法就是有关经济的法。德国的努斯鲍姆认为经济法是以直接影响国民经济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也持此说。这一学说是经济法产生初期学者对经济法概念的尝试性定义,现已经没人认同了。
认为经济法是对市场进行规制的法,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中心内容。日本的丹宗昭信认为:“现代经济法的核心是垄断禁止法”,“是国家规制市场支配的法”;日本学者正田彬也认为:经济法是规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固有的以垄断为中心的经济从属关系法。经济法的目的认为在于纠正这种垄断主体与非垄断主体之间显著的不平等关系。

认为经济法是经济公法,有学者认为这是德国经济法学界的主流学说。这一观点认为应该坚守罗马法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规定国家公务的法律为公法;规定个人利益的法律为私法。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施加直接影响的法律,是官方组织和管理经济的措施。
有一种比较狭隘的观点把经济法等同于经济刑法,理由在于经济法的规定大多包括了刑事责任的内容。这一观点已经随着经济法的发展而被摒弃。

名词解释经济法

2. 经济法的名词解释

经济法的名词解释如下:
在我国,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
(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不能简单地认为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民商法也调整经济关系。因此,有观点认为,经济法属于社会法的范畴。
经济法最早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学家关于经济法的概念,主要见于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学术文献中。
英美法系国家尽管存在我们看来属于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但它们不注重法律部门的区分,没有民法的概念,更没有经济法这一概念。因此,要说明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德日学界对经济法的解说。

3. 经济法名词解释

题库内容:经济规律的解释[economic law] 指经济现象间本质的联系,它是 客观存在 的,在 一定 的经济条件下产生,并 随着 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或失去作用,人们的 任务 是认识经济规律并 利用 它来发展 社会 生产力,为社会谋福利。也叫经济法则 详细解释 指经济现象间本质的联系。它是 客观 存在的,不 依人 们的意志为转移。经济规律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产生,并随着条件的变化而 改变 或失去作用。 词语分解 经济的解释  ∶指社会 物质 生产、流通、交换等活动我们农业经济中的急速变化 ∶ 生活 用度;家境经济宽裕经济 拮据 详细解释. 经世 济民。《晋书·殷浩传》:“ 足下 沉识淹长,思综通练,起而明之, 足以 经济。” 唐 袁郊 《甘泽 规律的解释  ∶ 自然 界和社会诸现象 之间 必然、本质、 稳定 和反 复出 现的关系这句话,不只说出了气候上的一条 规律 , 也是 人类生活中的一条 哲理 。;;《秋色赋》 ∶有 节奏 的; 不是 杂乱的风吹叶子,发出一种规律的 簌簌 簌的声音详细解

经济法名词解释

4. 经济法名词解释

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范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经济法体系: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的制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和国家司法机关实际施行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经济守法:国家协调受体遵守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经济执法:国家协调主体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执行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经济司法: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处理经济法案件的活动。
在我国,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
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
1.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5. 经济法名词解释

经济法名词解释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通常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应采取如下的结构:企业组织管理法、市场管理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

经济法作主要特点有:
一、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
二、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三、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达的法。

四、经济法是以经济为目的的法。
五、经济法是综合调整的法: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纵向经济关系,但对横向经济关系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经济法名词解释

6. 问几个经济法的名词解释

企业合并 
开放分类: 会计、会计准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独立的企业的联合,或者一个企业通过购买权益性证券、资产、签订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权的行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已确认商誉的摊余价值应当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
  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将商誉在首次执行日的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本,不再进行摊销。

不安抗辩权 
开放分类: 经济、法律、合同、合同法

根据合同法68、69条之规定,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没有后履行抗辩权,故法律设立不安抗辫权,使其在对方无力履行的情况下享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发生基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成立后,后履行当事人的情况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可能无法履行合同,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举证责任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不安抗辩权属延期抗辩权,当事人仅是中止合同的履行。倘若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作了对待给付,不安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对方当事人既未提供担保,也不能证明自己的履约能力,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错误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 
开放分类: 社会、经济、法律、合同法

违约金

penalbond 

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定金 
开放分类: 法律、术语、房地产、合同、担保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根据我国发法通则和《担保法》八十九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开发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分类
根据定金给付的目的和效力不同,定金可分为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 


纳税人 
开放分类: 经济、税务、财政

纳税人

tax,payer

依照税法规定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在中国,纳税人包括:①全民所有制企业。②城乡各类集体所有制企业。③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④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⑤私营企业。⑥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户、承包户。⑦依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个人。纳税人是按照税种确定的。

纳税人的权利包括:有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的权利;有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纳税款的权利;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时,依法享有申请分期、延期缴纳税款或申请减税、免税的权利;对税务机关不正确的决定有申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法行为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监督、检查机关检举、揭发的权利。

纳税人的义务包括: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理纳税申报,并按期交纳税款;向税务机关及时提供会计、财务报表;接受税务检查,并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补充定义: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明确由谁来纳税,又称纳税义务人,或纳税主体.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7. 经济法常考名词解释

经济基础的解释[economic base] 指 社会 生产关系 的总和,是与之 相应 的上层建筑的 基础 词语分解 经济的解释  ∶指社会 物质 生产、流通、交换等活动我们农业经济中的急速变化 ∶ 生活 用度;家境经济宽裕经济 拮据 详细解释. 经世 济民。《晋书·殷浩传》:“ 足下 沉识淹长,思综通练,起而明之, 足以 经济。” 唐 袁郊 《甘泽 基础的解释  埋墙基为基,立柱墩为础;建筑物的地下部分 事物发展的根本或起点 ∶指经济基础详细解释.指建筑物的根脚,如墙下之夯土,柱下之石。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渠》:“今碑之 左右 ,遗墉尚存,基础犹在。”

经济法常考名词解释

8. 经济法常考名词解释

题库内容:经济基础的解释[economic base] 指 社会 生产关系 的总和,是与之 相应 的上层建筑的 基础 词语分解 经济的解释  ∶指社会 物质 生产、流通、交换等活动我们农业经济中的急速变化 ∶ 生活 用度;家境经济宽裕经济 拮据 详细解释. 经世 济民。《晋书·殷浩传》:“ 足下 沉识淹长,思综通练,起而明之, 足以 经济。” 唐 袁郊 《甘泽 基础的解释  埋墙基为基,立柱墩为础;建筑物的地下部分 事物发展的根本或起点 ∶指经济基础详细解释.指建筑物的根脚,如墙下之夯土,柱下之石。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渠》:“今碑之 左右 ,遗墉尚存,基础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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