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以后如何完成后期注册资本到位

2024-05-14

1. 认缴制以后如何完成后期注册资本到位

因为认缴制,工商登记不再登记实收资本,所以不需要证明出资到位。
股东实际是要按章程规定的各自的认缴额出资的,但不一定在工商登记前。实际出资款缴入公司账户,进行账务处理,会计资料就有记录了。
以后如果需要,比如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银行借款的需要、债务纠纷的诉讼等等可以通过委托审计、验资,司法鉴定等证明出资是否到位。
如果股东要求,也可以委托事务所验资,以证明各股东都已按章程履约。

认缴制以后如何完成后期注册资本到位

2. 注册资本认缴制如果在规定时间没有交足该怎么办

公司法规定:
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发起人)认缴(认购)的出资额(股份)。
那么,股东(发起人)应该按照约定的出资时间实缴出资。
如果该股东(发起人)不按出资时间足额出资,该股东(发起人)对其他股东(发起人)、公司负违约责任,该股东负有缴足义务。其他按期缴纳的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要求该股东缴足出资,如果该股东不缴纳任何出资,其他股东可以开除其股东资格。

3. 注册资本认缴制时间过了怎么办

认缴期限,需要看公司章程上面的时间,如果期限到了,需要进行足额实缴。如果没有钱实缴,可以申请变更公司章程,把认缴期限延长。
一、个人独资公司注册资金是否需要实缴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实缴制已经转变成认缴制。
认缴制也就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承诺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且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实际缴付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
二、注册公司认缴和实缴有什么区别
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区别:1、注册资本缴纳不同。实缴要求注册公司时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写多少,那么公司的验资账户就必须有相应的数额,需要将注册资本缴全,不可以缺缴。认缴不要求一次性缴清注册资本,只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期限每年缴纳。2、验资证明不同。实缴,注册公司时公司的验资账户就必须有相应的数额,提供验资报告。认缴,注册公司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3、对公司影响不同。实缴,实缴占用了公司的大部分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发展及营运效率,提高了注册公司的门槛。认缴,减少了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发展力,降低企业的成本。
三、注册公司的其它注意事项
实缴制已改为认缴制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点。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这一改革有利于个体创业、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方式转变。

注册资本认缴制时间过了怎么办

4. 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时间过了怎么办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认缴。公司章程会规定股东的出资期限、方式和数额,股东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其出资额,否则需承担补足出资等责任。
对认缴制的说明
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
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只是删除了原来实收资本这一项内容,也就是说公司注册资本并没有取消。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二款规定: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删除的内容只是原规定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修改了原来规定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并删除了原来《公司法》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的条款。据此,公司章程的记载作为监督监管执法的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删除了原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内容。比如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修改后的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第二款规定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相应删除原有规定的只是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
法律风险提示
认缴制不是空头支票,股东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并详细载明,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

5. 认缴制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把注册资本打进去吗

按照认缴制的说法,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 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

         原法律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最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也就是说,只要到了规定缴资期限,无论股东资金状况及公司是否需要,都必须确保出资缴付到位,否则属违法行为。改革后,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可以是三年、五年、十年,分次分批,从而可以提高公司股东(发起人)的资金使用效率。

认缴制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把注册资本打进去吗

6. 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时限是多久

	目前,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因此,对于增资的缴纳时间,也应由股东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增资的足额缴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7. 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时限是多久

1、目前,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2、因此,对于增资的缴纳时间,也应由股东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增资的足额缴纳。
3、【法律依据】
4、《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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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时限是多久

8. 认缴制注册资本多长时间缴完

多长时间缴齐是股东自行协商的,公司法规定,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
认缴并非不缴,股东仍需依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货币资金的应足额存于公司账户,非货币资金应交付公司或完成过户手续。股东未按照约定实际缴付出资,是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
工商部门也会对公司申报的出资额、出资期限等进行备案,公司实际缴纳的金额也会在年度报告时进行公示。如果公司未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二、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意思?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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