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东入股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2024-05-13

1. 新股东入股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法律分析:股东大会未经全体股东签字也可能是有效的,但是具体还是要根据决议事项是一般事项还是重大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分析。一般事项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就可以,重大事项一般是三分之二以上,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约定优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股东入股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2. 新股东入股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股东大会未经全体股东签字也可能是有效的,但是具体还是要根据决议事项是一般事项还是重大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分析。一般事项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就可以,重大事项一般是三分之二以上,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约定优先。
一、董事一般由股东委派吗
董事一般由股东委派。董事人数分配比例与股东持股比例有关。当然也有独立董事,由社会人士担任。董事组成董事会,是仅次于股东大会的权力机构,其决议由董事举手表决,每人一票。股东会、董事会对公司做出重大决策,但具体经营活动由经营层执行,经营层由经理组成,经营成果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不一定在公司有具体职位,这是非执行董事,一般只出席董事会。公司章程将约定上述具体事项。
二、股东会决议,分红后要备案吗
对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地址、变更股东、增加股金,或者变更法人代表等事项,必需以文字整理股东会议决议,并由全体股东签字后,把资料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大厅办理变更登记备案。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是就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察人、审计员或清算人,确定其报酬;分派公司盈余及股息、红利;承认董事会所作的各种表册;承认清算人所作的各项表册;对董事、监察人提起诉讼等等。特别决议是就公司特别事项作出的决议,如变更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资本;缔结、变更或终止关于转让或出租公司财产或营业以及受让他人财产或营业的合同;公司转化、合并或解散等等。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
三、股东会具体有哪些职权
股东会具体有以下几个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人事决定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3、重大事项审批权,主要包括两项:
(1)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有权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提出的报告进行审议,并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对公司的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向股东会提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弥补亏损方案进行审议,并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4、重大事项决议权,有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5、公司章程修改权,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赞成通过方为有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8、由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涉及股东职权的还有下列情况:
1、在其他法律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法执行;
2、依照法律规定股东会可以作出进一步的决定,也是属于职权范围的事项,比如股东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股东会就可以作出具体决定;又比如股东会有权对公司清算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就可以对若干具体事项作出决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也不是任何大小事都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而是由公司法对股东会的职权作出规定,明确股东会的职权范围。这样作出规定有两层意思:一是确定有哪些职权是专门属于股东会的;二是确定股东会在哪些范围内行使职权,防止越权行事,甚至滥用职权,影响公司机制的正常运转,比如公司的具体业务,股东会就不应直接干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东签字可以代表公司吗?

法律分析: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东签字可以代表公司吗?

4. 公司股东会只签字生效吗?

股东会决议应当有与会股东签字,否者无法认定与会股东人数是否达到召开股东会要求,赞成与反对票数是否达到通过决议的要求。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该通知应写明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目的,以使股东对拟召开的股东会有最基本的了解。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一、股东会决议包括哪些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 一人公司股东决定需要签字吗

股东会决议一般需要所有出席的股东签字。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一、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已本法和以及公司章程所定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和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除法定的情形外,法律遵照意思自治的原则,赋予了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设定需召开股东(大)会事项的权利。
二、股东会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一人公司股东决定需要签字吗

6. 公司签合同需要股东也签字吗

法律分析:公司属于法人范畴。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也可以授权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不受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否的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7. 公司注册需要股东签字吗

法律分析:按规定公司登记申请材料中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都要由股东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注册需要股东签字吗

8. 公司签合同需要股东也签字吗?

法律分析:
公司属于法人范畴。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也可以授权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不受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否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