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识别控制

2024-04-27

1.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识别控制

1.商业银行应当对每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及时、准确地识别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市场风险的类别和性质。2.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选择适当的、普遍接受的计量方法,基于合理的假设前提和参数,计量承担的所有市场风险。商业银行应当尽可能准确计算可以量化的市场风险和评估难以量化的市场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或模型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方式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和运用内部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认识到市场风险不同计量方法的优势和局限性,并采用压力测试等其他分析手段进行补充。商业银行应当尽量对所计量的银行账户和交易帐户中的市场风险(特别是利率风险)在全行范围内进行加总,以便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了解本行的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商业银行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与市场风险管理有关的人员应当了解本行采用的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模型及其假设前提,以便准确理解市场风险的计量结果3.商业银行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计量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商业银行应当对市场风险计量系统的假设前提和参数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修改假设前提和参数的内部程序。重大的假设前提和参数修改应当由高级管理层审批。4.商业银行应当由与前台相独立的后台、中台、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或人员对交易账户头寸至少每日按市值重估一次价值。用于重估的定价因素应当从独立于前台的渠道获取或者经过独立的验证。前台、后台、中台、财务会计部门、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等用于估值的方法和假设应当尽量保持一致,在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制定并使用一定的校对、调整方法。在缺乏可用于市值重估的市场价格时,商业银行应当确定选用代用数据的标准、获取途径和公允价格计算方法5.中国银监会鼓励业务复杂程度和市场风险水平较高的商业银行逐步开发和使用内部模型计量风险价值,对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进行量化估计。风险价值是指所估计的在一定的持有期和给定的置信水平下,利率、汇率等市场风险要素的变化可能对某项资金头寸、资产组合或机构造成的潜在最大损失。6.采用内部模型的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本行的业务规模和性质,参照国际通行标准,合理选择、定期审查和调整模型技术(如方差协方差法、历史模拟法和蒙特·卡洛法)以及模型的假设前提和参数,并建立和实施引进新模型、调整现有模型以及检验模型准确性的内部政策和程序。模型的检验应当由独立于模型开发和运行的人员负责。采用内部模型的商业银行应当将模型的运用与日常风险管理相融合,内部模型所提供的信息应当成为规划、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资产组合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采用内部模型的商业银行应当恰当理解和运用市场风险内部模型的计算结果,并充分认识到内部模型的局限性,运用压力测试和其他非统计类计量方法对内部模型方法进行补充。7.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实施事后检验,将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的估算结果与实际结果进行比较,并以此为依据对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进行调整和改进。8.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全面、严密的压力测试程序,定期对突发的小概率事件,如市场价格发生剧烈变动,或者发生意外的政治、经济事件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进行模拟和估计,以评估本行在极端不利情况下的亏损承受能力。压力测试应当包含定性和定量分析。压力测试应当选择对市场风险有重大影响的情景,包括历史上发生过重大损失的情景和假设情景。假设情景包括模型假设和参数不再适用的情形、市场价格发生剧烈变动的情形、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的情形,以及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重大损失或风险难以控制的情景。商业银行应当使用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压力情景和根据本行业务性质、市场环境设计的压力情景进行压力测试。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压力测试的结果,对市场风险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决定是否及如何对限额管理、资本配置及市场风险管理的其他政策和程序进行改进。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定期对压力测试的设计和结果进行审查,不断完善压力测试程序。商业银行应当对市场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对各类和各级限额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定期审查和更新限额。市场风险限额包括交易限额、风险限额及止损限额等,并可按地区、业务经营部门、资产组合、金融工具和风险类别进行分解。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不同限额控制风险的不同作用及其局限性,建立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限额相互补充的合理限额体系,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商业银行总的市场风险限额以及限额的种类、结构应当由董事会批准。商业银行在设计限额体系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包括业务的风险回报率、流动性、波动性等);(二)商业银行能够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三)业务经营部门的既往业绩;(四)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经验;(五)定价、估值和市场风险计量系统;(六)压力测试结果;(七)内部控制水平;(八)资本实力;(九)外部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商业银行应当对超限额情况制定监控和处理程序。超限额情况应当及时向相应级别的管理层报告。该级别的管理层应当根据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决定是否批准以及此超限额情况可以保持多长时间。对未经批准的超限额情况应当按照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进行处理。管理层应当根据超限额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对限额管理体系进行调整。商业银行应当确保不同市场风险限额之间的一致性,并将市场风险限额与流动性风险限额等其他风险类别的限额管理相协调。10.商业银行应当为市场风险的计量、监测和控制建立完备、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及时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当能够支持市场风险的计量及其所实施的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并能监测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和提供市场风险报告的有关内容。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相应的对账程序确保不同部门和产品业务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并确保向市场风险计量系统输入准确的价格和业务数据。商业银行应当根据需要对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进行改进和更新。11.商业银行应当对市场风险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采取对冲、减少风险暴露等措施降低市场风险水平,以及建立针对自然灾害、银行系统故障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或者备用系统、程序和措施,以减少银行可能发生的损失和银行声誉可能受到的损害。商业银行应当将压力测试的结果作为制定市场风险应急处理方案的重要依据,并定期对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审查和测试,不断更新和完善应急处理方案。12.有关市场风险情况的报告应当定期、及时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其他管理人员提供。不同层次和种类的报告应当遵循规定的发送范围、程序和频率。报告应当包括如下全部或部分内容:(一)按业务、部门、地区和风险类别分别统计的市场风险头寸;(二)按业务、部门、地区和风险类别分别计量的市场风险水平;(三)对市场风险头寸和市场风险水平的结构分析;(四)盈亏情况;(五)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及程序的变更情况;(六)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七)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包括对超限额情况的处理;(八)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情况;(九)内部和外部审计情况;(十)市场风险资本分配情况;(十一)对改进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市场风险应急方案的建议;(十二)市场风险管理的其他情况。向董事会提交的市场风险报告通常包括银行的总体市场风险头寸、风险水平、盈亏状况和对市场风险限额及市场风险管理的其他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等内容。向高级管理层和其他管理人员提交的市场风险报告通常包括按地区、业务经营部门、资产组合、金融工具和风险类别分解后的详细信息,并具有更高的报告频率。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识别控制

2.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作为银行整体内部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市场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应当有利于促进有效的业务运作,提供可靠的财务和监管报告,促使银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内部的制度、程序,确保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1.为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商业银行应当确保各职能部门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以及相关职能适当分离。商业银行应当确保市场风险管理职能与业务经营职能保持相对独立。在交易部门应当将前台、后台严格分离,前台交易人员不得参与交易的正式确认、对账、重新估值、交易结算和款项收付,必要时可设置中台监控机制。2.商业银行应当避免其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与市场风险管理目标产生利益冲突。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避免薪酬制度具有鼓励过度冒险投资的负面效应,防止绩效考核过于注重短期投资收益表现,而不考虑长期投资风险。负责市场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薪酬不应当与直接投资收益挂钩。3.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各个组成部分和环节的准确、可靠、充分和有效性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内部审计应当既对业务经营部门,也对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进行。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直接提交给董事会。董事会应当督促高级管理层对内部审计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采取改进措施。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跟踪检查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内部审计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市场风险头寸和风险水平;(二)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文档的完备性;(三)市场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市场风险管理职能的独立性,市场风险管理人员的充足性、专业性和履职情况;(四)市场风险管理所涵盖的风险类别及其范围;(五)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备性、可靠性,市场风险头寸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数据来源的一致性、时效性、可靠性和独立性;(六)市场风险管理系统所用参数和假设前提的合理性、稳定性;(七)市场风险计量方法的恰当性和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八)对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九)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的有效性;(十)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系统的有效性;(十一)市场风险资本的计算和内部配置情况;(十二)对重大超限额交易、未授权交易和账目不匹配情况的调查。商业银行在引入对市场风险水平有重大影响的新产品和新业务、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出现重大变动或者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应当扩大市场风险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增加内部审计频率。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能够充分理解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的方法和程序。内部审计力量不足的商业银行,应当将对市场风险性质、水平及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审计任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中国银监会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其市场风险的性质、水平及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价。

3.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与案件防控

   摘要:   近年来,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造成商业银行金融案件时有发生且涉及金额较大,从而引起业界人士重视。如何有效实现操作风险防范和管控,提升商业银行内控工作综合能力,已是商业银行重要的关注点。本文就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进行分析,提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与案件防控方面的几点措施,在改善风险管理模式的同时,促使内控运行更为有效,从而降低与防范因操作风险引起的案件发生。 
     关键词: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案件防控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概述  
    随着信息化技术应用的深入,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操作潜在风险不断暴露,主要体现在操作风险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工作不到位等方面。正如包商银行,由于内部违规操作不断蚕食银行资金,最终成为我国第一起经由司法程序完成市场退出的商业银行案例。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目前已成为制约商业银行有效发展的风险之一,而引发风险的成因主要有银行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业务专业知识不足等方面。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人员风险、内控风险、监管风险和信息 科技 风险这四个方面,具体体现出的问题如下: 
    1.人员风险关于商业银行人员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第一,工作人员挪用资金风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银行或者客户资金。例如:利用客户对银行的信任欺瞒客户虚假操作业务流程,私自占取客户资金。第二,工作人员参与外部借贷、将其外部借贷风险转移至银行中。例如:银行工作人员假借银行名义出具借条及担保书,甚至制作虚假存单交于出借人。第三,银行内部理财保险的销售存在违规行为,如夸大实际效益忽视风险、私自销售未经批准的产品等。第四,银行员工违规参与资金中介。在客户贷款借新还旧过程中,信贷人员为高利贷资金中介提供便利以从中牟利或直接作为资金媒介牟利。 
    2.内控风险该风险主要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实施不到位导致的。近年来,商业银行内部制定的业务操作流程对业务办理具有很好操作指导意义,但往往缺少操作流程背后风险点的详述以及风险提示。加上商业银行缺少对风险防范培训及合规意识教育活动的跟踪与评估,导致仅在思想层面推行空中楼阁般的“风险文化”,银行内部或风险部门提出的风控意见、建议及风险点排摸等工作很难得到工作人员的主动响应。这对银行日常业务活动的运行管理会造成一定的风险。随着商业银行各类电子渠道设备及应用APP的普及推广使用,内部工作人员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承担各项新业务、新产品考核,面对新业务、新产品也需要一个熟悉过程,在此过程中,极易出现操作不当、业务审核不严谨等情况,导致无法保证内控制度实施到位。 
    3.监管风险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商业银行针对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具体流程缺乏相应健全、严谨、可行性的核查、评价标准,检查工作无法深层次切中风险要点。对于监管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按制度执行加以整改”这种简单的处理方式,忽略了规章制度、具体流程以及自身的缺陷和不足,从而导致商业银行监管工作“形式化”,不易及时识别规章制度存在的漏洞及潜在风险,为故意犯罪行为留下机会。此外,一些商业银行内部责任追究机制也存在执行不到位的现象。部分商业银行在惩处违规行为时,惩处力度不足。处理银行日常案件过程中,讲究“人情”从轻处置。而在处理大型案件过程中,即使深入调查研究后,也会忽视对自身不利的内容、甚至缩减涉及范畴,降低处罚力度,客观削弱了监管的严谨性和警示性,为银行内部违规行为的发生增加便捷。 
    4.信息 科技 风险信息 科技 风险主要有信息安全风险和业务连续性风险两个方面。商业银行的运转离不开信息 科技 的支撑。在信息系统的开发初期,系统安全性往往让位与系统开发进度。新技术、新业务在应用推广的同时,商业银行 科技 监管如果无法跟上安全保障的需求及时做好配套升级措施,新系统缺陷与漏洞会逐渐显现,并威胁信息系统安全。系统在运行期间可能由于设计缺陷、后台操作人员误操作、黑客攻击、网络波动等原因出现故障,导致业务中断无法正常办理。业务办理的不连续性,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都产生不利影响,不仅会造成客户投诉,甚至会影响银行声誉产生较大经济损失,这样的风险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与案件防控措施  
    1.防范商业银行内部欺诈行为商业银行内部欺诈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流程不规范带来的欺诈。例如银行柜面挪用、违规借贷行为等,而针对这一形式风险防范的关键点是加强人防、技防管控,进一步优化系统、完善制度。二是行为不规范带来的欺诈。例如:贪污行为、工作人员参与民间借贷等,防范此类风险的方式则是增加惩处力度,只要发现不当行为则严格按照相关机制惩处,从思想层面树立较强意识。此外,大数据风控技术可以结合银行内部信息(行内员工大额资金往来、贷款资金流向情况、客户经理外出走访记录等)、政府公开信息(失信联合惩戒信息、诚信档案)等多维信息,利用大数据分析模型进行分析,既降低人工审查的成本支出,又提高银行内部风险防范效果。为此,商业银行应建立日常的大数据评估机制,对行内员工大额资金往来等重点防范项目进行长期监测。建立重大风险处理机制,赋予风控部门管理权限,直接对接大数据分析模型,将大数据分析结果脱敏后,反馈给业务部门和 科技 部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2.完善银行内控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全面梳理各项业务流程。针对银行内部每项业务流程,应当清晰表明所涉及到的流程范畴,一般情况下采取流程矩阵图的方式,详细描绘出核心流程中所涵盖的业务流程以及相应机构的权限,并且对风险点作出扼要论述。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掌握进阶内容,其编制的内控制度还需整合该流程识别风险关键点及相应具体机制条例内容,同时附上机制清单,并定期更新优化内容,使其更加符合商业银行的发展导向。 
    3.重点防范外部欺诈行为基于当前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重点在于有效防范网络途径的违规违法行为导致的风险。其防范措施需要进一步提高相关系统的安全性及工作人员职业敏感性,对于异常交易能够在事前给予阻止,在系统中设置外部欺诈行业特征标签库,将符合标签的交易行为通过系统自动拒绝或提醒工作人员加以重点关注。 
    4.有效防范流程类风险关于商业银行流程类风险,一是由于流程设计缺乏合理性,进而需要有效开展相应风险评估工作,不断完善优化流程。二是流程实施评估缺乏量化机制,从而需要强化监管工作,确保规定动作最大程度做到位或将规定动作稳固于相应系统当中。一旦发生此类风险,就需要深入追究,增加惩处力度,有效保障相关制度的执行效果。 
    5.构建严谨的分级授权体系、职位制约制度商业银行内部实行综合柜员机制,即在所包含权限范围内由一人处理业务活动,因为是一人临柜的工作模式,不需要换人对其工作进行审核,一旦操作不当则会出现差错。这需要商业银行建立严密、规范的授权体系,实现静态授权体系与动态授权体系高度融合的内部监管制度。其中静态授权交易是指交易提交时均需进行授权的业务,比如授权按系统设定的需要相应授权级别的人员授权;而动态授权交易是指交易提交时触发相应授权条件需进行授权的业务,比如授权条件为交易额度是否大于设定的机构或柜员交易额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发生。其中事后监督职位与业务办理职位需实行分设、印章与凭证职位需做到分管分用模式,而记账与对账职位设置需谨遵分离原则,从而在商业银行内部构建职位制约制度。此外,商业银行在办理各业务活动时,应根据业务所需配备相应的专职操作人员,严禁出现一人担任多职位的现象。还可借助远程集中授权体系,将银行柜面业务活动集中后台进行授权,通过这样的方式,将办理工作人员与授权人员相互分离,实现授权业务标准的统一性,有利于防范风险。 
    6.建设健壮的银行信息 科技 体系信息 科技 体系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立足商业银行实际,从资源分配、设计层面、业务层面等多方入手,构建分布式、可升级、配置化的健壮体系。资源分配方面,由于银行内部系统众多,数据交互格式繁杂,数据量庞大,业务形式多样,监管要求严格,故必须加大资金投入高标准建设。同时,系统建设既需要银行领导高度重视,又需要 科技 、管理、业务等部门通力配合,才能使系统建设达到预期效果。设计层面方面,在构建信息 科技 系统时,设计是首要因素。其不仅要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也需要考虑操作风险的防范。设计需要从软硬件两方面入手,如利用“异地容灾”保障物理安全,利用安全、高并发框架来保障软件安全等。业务层面方面,为防范操作风险,我们必须让业务系统与业务系统紧密结合,形成系统控制流程,防范人为干预而导致的风险。综上所述,商业银行实施内部控制主要是构建风险防范、控制风险、事后调节的体系制度,其目的在于有效实现风险防控,尤其是对于其中操作风险管理而言。一方面,商业银行为了建立健全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人员管理、流程创新、完善相关系统是必然的;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不仅能够有效减少风险引发的几率,而且有助于控制操作风险的影响范畴,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作者:张薇 单位: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与案件防控

4.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
  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利率风险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前款所称商品是指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某些实物产品,如农产品、矿产品(包括石油)和贵金属(不包括黄金)等。第四条 市场风险管理是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全过程。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商业银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下安全、稳健经营。商业银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当与其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为了确保有效实施市场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第五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水平和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银监会应当督促商业银行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第二章 市场风险管理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如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二)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三)完善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五)适当的市场风险资本分配机制。第七条 商业银行实施市场风险管理,应当适当考虑市场风险与其他风险类别,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风险的相关性,并协调市场风险管理与其他类别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第一节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控第八条 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监控。
  商业银行的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商业银行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董事会负责审批市场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银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并定期获得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以上部分职能,获得授权的委员会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对本行与市场风险有关的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方法有足够的了解。
  商业银行的监事会应当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第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市场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当职责明确,与承担风险的业务经营部门保持相对独立,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独立的市场风险报告,并且具备履行市场风险管理职责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负责市场风险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充分了解本行与市场风险有关的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控制方法和技术。商业银行应当确保其薪酬制度足以吸引和留住合格的市场风险管理人员。
  商业银行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查批准;
  (二)识别、计量和监测市场风险;
  (三)监测相关业务经营部门和分支机构对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报告超限额情况;
  (四)设计、实施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
  (五)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中所包含的市场风险,审核相应的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
  (六)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独立的市场风险报告;
  (七)其他有关职责。
  业务复杂程度和市场风险水平较高的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专门的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市场风险管理工作。

5.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管理体系

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如下基本要素:(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二)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三)完善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五)适当的市场风险资本分配机制。商业银行实施市场风险管理,应当适当考虑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波动性。商业银行实施市场风险管理,应当适当考虑市场风险与其他风险类别,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的相关性,并协调市场风险管理与其他类别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管理体系

6.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风险管理

 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1.流动性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及其波动性,包括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和流动性缺口率,按照本币和外币分别计算。1.1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之比,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不应低于25%。1.2核心负债比例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不应低于60%。1.3流动性缺口率为90天内表内外流动性缺口与90天内到期表内外流动性资产之比,不应低于-10%。2.信用风险指标包括不良资产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全部关联度三类指标。2.1不良资产率为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不应高于4%。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不良贷款率一个二级指标;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应高于5%。2.2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5%。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一个二级指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0%。2.3全部关联度为全部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50%。3.市场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包括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和利率风险敏感度。3.1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20%。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同时采用其他方法(比如在险价值法和基本点现值法)计量外汇风险。3.2利率风险敏感度为利率上升200个基点对银行净值的影响与资本净额之比,指标值将在相关政策出台后根据风险监管实际需要另行制定。4.操作风险指标衡量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或舞弊以及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表示为操作风险损失率,即操作造成的损失与前三期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平均值之比。 风险迁徙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风险变化的程度,表示为资产质量从前期到本期变化的比率,属于动态指标。风险迁徙类指标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和不良贷款迁徙率。1.正常贷款迁徙率为正常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正常贷款之比,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两个二级指标。正常类贷款迁徙率为正常类贷款中变为后四类贷款的金额与正常类贷款之比,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为关注类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关注类贷款之比。2.不良贷款迁徙率包括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为次级类贷款中变为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的金额与次级类贷款之比,可疑类贷款迁徙率为可疑类贷款中变为损失类贷款的金额与可疑类贷款之比。 风险抵补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抵补风险损失的能力,包括盈利能力、准备金充足程度和资本充足程度三个方面。1.盈利能力指标包括成本收入比、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成本收入比为营业费用加折旧与营业收入之比,不应高于45%;资产利润率为税后净利润与平均资产总额之比,不应低于0.6%;资本利润率为税后净利润与平均净资产之比,不应低于11%。2.准备金充足程度指标包括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和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为一级指标,为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与应提准备之比,不应低于100%;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为贷款实际计提准备与应提准备之比,不应低于100%,属二级指标。3.资本充足程度指标包括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为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不应低于4%;资本充足率为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不应低于8%。 核心指标的设置实质是将风险量化的方法,同时通过持续监测,衡量哪些做法是可行的,而哪些是不可行的,从而逐渐减少风险,将风险降至最低。风险量化的第一阶段主要是计量和跟踪,必须要知道如何对数据进行量化,这是一项极具挑战的工作。大多数欧洲和美国的银行,目前都在经历这样一个阶段。这些信息要以一种系统的方式收集,而且必须量化。第二阶段是评估的阶段。当银行量化有关信息之后,要对它进行衡量,因此在第二阶段需要很多相关技术的开发。银行可以建立来自于内部和外部的风险损失事件数据库,并从数据中拟合风险损失的分布,通过设置一个置信区间,比如95%,银行就可以计算出风险损失,也就可以为其分配资本了。为风险分配资本的最大好处就在于,当银行遭受某种灾难性损失的时候不至于瘫痪,甚至于倒闭。而到了第三阶段,就是向各个管理层提供数据,以让他们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解决所面临的问题。通过组织与制度流程设置、风险监测以及风险分配预测资本能够对银行的风险实施有效控制,支持银行健康持续的发展。

7.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介绍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 - 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利率风险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前款所称商品是指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某些实物产品,如农产品、矿产品(包括石油)和贵金属(不包括黄金)等。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介绍

8.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管理

 1、风险识别2、风险估价3、风险评价4、风险处理 1、组织系统2、信息系统3、预警系统4、监控系统 1、风险预防2、风险回避3、风险分散4、风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