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如何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24-05-15

1. 工资总额如何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1、在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时,既要按照“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明细科目进行提取数据,还要算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即“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残保金计算的工资总额,是上述两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之和,不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2、上年企业的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四舍五入取整数)一般来说,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12个月职工人数之和÷12。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3、应该和个税申报的工资和人数一致。在职人数和平均工资不要虚填,现在税改之后稽核很严格的。拓展资料: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工资总额如何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

应纳保障金=(用人单位上年末实际在职职工人数×1.5%-用人单位上年末在职残疾职工人数)×上年度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额。
  用人单位年度实际在职职工人数,是指在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具体可参照地税机关确认的计税工资人数核定。
在职残疾职工人数,是指经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人数。上年度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数。

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比例是什么?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x0d\x0a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x0d\x0a \x0d\x0a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比例是什么?

4. 怎么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比例是什么?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x0d\x0a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x0d\x0a \x0d\x0a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比例是什么?

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

1、因为不知道你单位具体所在的地区,无法得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无法计算就业保障金。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根据2017年4月1日起执行的财税[2017]18号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可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从2017年开始你单位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具体使用
1、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社保购置、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2、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贴。经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3、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资总额是指什么工资

一、工资总额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工资总额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二、从业人数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从业人数,即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 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数量。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六条,依法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国家对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资总额是指什么工资

8. 残疾人保障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其中,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可见,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需要考虑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属于会计处理上的应发工资,也就是“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数。

因此,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时,是以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数作为取数。

需要注意的是,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属于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摘要】
残疾人保障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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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其中,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可见,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需要考虑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属于会计处理上的应发工资,也就是“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数。

因此,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时,是以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数作为取数。

需要注意的是,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属于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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