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埋深是什么意思

2024-04-28

1. 管道埋深是什么意思

管道埋深是指管道埋设处从地表面到管道管底的垂直距离。为保护埋地管道免受地面设施及车辆等的损害,管顶覆土一般不小于0.7m。过河过铁路一般不小于1.2。除特殊情况外,也要求将管道埋设于冰冻线以下。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应由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适宜的埋深。
海洋油气管道的输送工艺与陆上管道类同,施工方法则有其特殊性。同管径的海洋管道单位长度的投资费用比陆上管道髙1〜2倍或更多,施工环境复杂多变。
深600m以内的海域中,目前大多采用大型半潜式铺管船进行海洋管道铺管作业,船上可堆放管材,设有吊运管子的起重设备和将管子逐段组装焊接的组装线,焊好的管段在铺管船向前移动时,从船尾部的托管架上滑向海底。

扩展资料:
管道铺设注意事项
地面上的管道应尽量避免与道路、铁路和航道交叉。在不能避免交叉时,交叉处跨越的高度也应能使行人和车船安全通过。地下的管道一般沿道路敷设,各种管道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以便安装和维修;供热管道的表面有保温层,敷设在地沟或保护管内,应避免被土压坏和使管子能膨胀移动。
管道分类
1、按材料分类:金属管道和非金属管道。
2、按设计压力分类:真空管道、低压管道、高压管道、超高压管道。
3、按输送温度分类:低温管道、常温管道、中温和高温管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道埋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道

管道埋深是什么意思

2. 管道埋深与埋设深度

(1)非冰冻地区的管道埋深,主要由外部负荷载,管材强度及管道交叉等因素决定,一般不小于0.7米。
(2)冰冻地区管道的管顶埋深除决定于上述因素外,还要考虑土壤的冰冻深度。埋设深度的确定应通过管道热力计算,一般应距冻结深度以下0.2米。
(3)为保证非金属管管体不因动荷载的冲击破坏而降低强度,其管顶覆土深度不应少于1.0~1.2米。

3. 埋地管道深度表示方式

27.50是长度。管道的深度不在管道上标出,深度在检查井上标出。管道有坡度,故无法标出其深度,但是能标出管道的坡度。

埋地管道深度表示方式

4. 管道埋深的一般规定

法律分析:管道埋深是指管道埋设处从地表面到管道管底的垂直距离。为保护埋地管道免受地面设施及车辆等的损害,管顶覆土一般不小于0.7m。过河过铁路一般不小于1.2。除特殊情况外,也要求将管道埋设于冰冻线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可以查验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
第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5. 管道埋深的问题有哪些

“管道埋深”对于不同的管道有不同的解释。一般是指管道底面标高到地面的距离.
延伸:管道是用管子、管子联接件和阀门等联接成的用于输送气体、液体或带固体颗粒的流体的装置。通常,流体经鼓风机、压缩机、泵和锅炉等增压后,从管道的高压处流向低压处,也可利用流体自身的压力或重力输送。管道的用途很广泛,主要用在给水、排水、供热、供煤气、长距离输送石油和天然气、农业灌溉、水力工程和各种工业装置中。

管道埋深的问题有哪些

6. 管道埋深的一般规定

管道埋深是指管道埋设处从地表面到管道管底的垂直距离。为保护埋地管道免受地面设施及车辆等的损害,管顶覆土一般不小于0.7m。过河过铁路一般不小于1.2。除特殊情况外,也要求将管道埋设于冰冻线以下。
一、电缆保护管长度规定
电缆保护管长度一般要求地面以上2.5米电缆安装保护管,一般选用3米长的保护管。电缆保护套管中只能装一根电缆是为了防止涡流现象的发生而设计的,空间很大,则是为了防止电缆中有进水现象,也可以快速排出。电缆保护套管在以下特殊情况下要增加长度:
1、跨越公路沟道;
2、穿墙地埋;
3、交叉敷设;
4、遇热源易碰撞的地方。
二、商品房的公用设施都有哪些
1、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下水道检修口漏水谁负责
1、对于家中下水管道漏水,物业公司有责任进行维修,但维修费用应该由业主承担。
2、首先要区分漏水的管道是否是公共管道,如果是公共管道,那么,维修的费用应该由物业公司进行承担,而要是自家使用的管道,那么在维修时,业主应该承担维修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十条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十一条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可以查验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
第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因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