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处理资质如何办理

2024-05-13

1. 医疗垃圾处理资质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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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处理资质的办理:
(一)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填报《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并附证明材料(见附件,一式三份),向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是否正确齐备,材料正确齐备应予以受理,并对申请单位进行初审,出具意见,在受理申请材料20个工作日内报省环保局。
(三)省环保局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申请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技术和工艺复杂程度,随机挑选3~5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状况进行现场核查,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评审意见。
(四)省环保局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建议,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是否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医疗垃圾处理资质如何办理

2. 医疗垃圾处理资质如何办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医疗垃圾处理资质如何办理  相关资料1.  医疗垃圾属于是危废,按照规定,需要有危废许可证,然后医疗垃圾处理还要通过环评等。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2.   拓展资料1.阶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应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该技术适用于除化学性废物以外的所有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中关于医疗废物焚烧有如下规定:

医疗废物焚烧(热解焚烧)炉的处理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1)原则上,地级或地级以上城市建一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


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建两座,特大型城市可建三座。


(2)对每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其正常运行的焚烧(热解焚烧)炉数量不应超过三台。

河南北工专业生产危废焚烧炉、医疗垃圾焚烧炉等焚烧炉【摘要】
医疗垃圾处理资质如何办理【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医疗垃圾处理资质如何办理  相关资料1.  医疗垃圾属于是危废,按照规定,需要有危废许可证,然后医疗垃圾处理还要通过环评等。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2.   拓展资料1.阶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应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该技术适用于除化学性废物以外的所有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中关于医疗废物焚烧有如下规定:

医疗废物焚烧(热解焚烧)炉的处理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1)原则上,地级或地级以上城市建一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


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建两座,特大型城市可建三座。


(2)对每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其正常运行的焚烧(热解焚烧)炉数量不应超过三台。

河南北工专业生产危废焚烧炉、医疗垃圾焚烧炉等焚烧炉【回答】

3. 回收医疗垃圾需要什么资质

法律分析:医疗垃圾属于是危废,按照规定,需要有危废许可证,然后医疗垃圾处理还要通过环评等。
法律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回收医疗垃圾需要什么资质

4. 回收医疗垃圾需要什么资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80号
第二章 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第四章 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第二十二条 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
(二)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三)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四)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

5. 回收医疗垃圾需要什么资质?

法律分析:
医疗垃圾属于是危废,按照规定,需要有危废许可证,然后医疗垃圾处理还要通过环评等。

法律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回收医疗垃圾需要什么资质?

6. 回收医疗垃圾需要什么资质

亲,晚上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回收医院的废料需要的资质有: 1、行业许可证,就是废旧资源回收许可证,你回收哪一类的废品比如金属、塑料、纸板等。 这个证找行业协会去办理。2、营业执照, 带行业许可证去工商局办理。3. 医疗废品属于是危废,按照规定,还需要有危废许可证,然后医疗垃圾处理还要通过环评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现阶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应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该技术适用于除化学性废物以外的所有医疗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中关于医疗废物焚烧有如下规定:医疗废物焚烧(热解焚烧)炉的处理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1)原则上,地级或地级以上城市建一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建两座,特大型城市可建三座。(2)对每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其正常运行的焚烧(热解焚烧)炉数量不应超过三台。亲亲,感谢您的耐心等待,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哦,再次祝您工作顺利,阖家欢乐,平安顺遂!

7. 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亲,晚上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回收医院的废料需要的资质有: 1、行业许可证,就是废旧资源回收许可证,你回收哪一类的废品比如金属、塑料、纸板等。 这个证找行业协会去办理。2、营业执照, 带行业许可证去工商局办理。3. 医疗废品属于是危废,按照规定,还需要有危废许可证,然后医疗垃圾处理还要通过环评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现阶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应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该技术适用于除化学性废物以外的所有医疗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中关于医疗废物焚烧有如下规定:医疗废物焚烧(热解焚烧)炉的处理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1)原则上,地级或地级以上城市建一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建两座,特大型城市可建三座。(2)对每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其正常运行的焚烧(热解焚烧)炉数量不应超过三台。亲亲,感谢您的耐心等待,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哦,再次祝您工作顺利,阖家欢乐,平安顺遂!

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8. 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资质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处置医疗废物需要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全国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分为两大类,即单独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和同时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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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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