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最高标准

2024-05-14

1. 天津公积金最高标准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置上下限,缴存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维持不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1%或各12%;其他单位仍可以在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将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最低不低于1%,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和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天津公积金最高标准

2. 天津公积金最高规定是多少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置上下限,缴存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维持不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1%或各12%;其他单位仍可以在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将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最低不低于1%,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和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 天津公积金最高标准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置上下限,缴存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维持不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1%或各12%;其他单位仍可以在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将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最低不低于1%,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和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天津公积金最高标准

4. 天津公积金最高标准

天津公积金没有最高标准天津市公积金的最低标准是:2018年5月1日起天津市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2%,具体的办理方法为,首先单位缴存4月份住房源公积金后,然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为单位调整百5月和6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后职工缴存基数保持不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法律依据:__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例行调整,缴存比例仍为11%。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例行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950元,最高不得超过21048元。  三、缴存比例保持不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仍为各11%。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2%。各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仍按现行政策执行,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  【法律依据】  《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操作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作调整,仍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5. 天津公积金最高标准

1.缴存基数 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
2.缴存比例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4.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5.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 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将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最低可以降低至1%,

天津公积金最高标准

6. 天津公积金标准

法律分析: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7. 天津公积金比例

天津住房公积金比例为5%到12%不等。其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缴纳比例分别为11%、12%,至于其他的单位,具体的缴纳比例由职员与单位协商后确定,只要协商的下限不低于5%,上限不高于12%,那么约定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有哪些方式1、网上查询;2、拨打自助电话查询。可以通过拨打全国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来自助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没有办理公积金联名卡人可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具体合作银行有哪些需咨询当地公积金;3、人工咨询电话;4、凭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查询。职工可以持医保卡去市房管局综合服务大厅查询,在住房公积金电脑查询终端上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5、银行卡(存折)查询。

天津公积金比例

8. 天津公积金最低标准

2022年度,天津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具体缴存比例见正文:2022年天津公积金缴纳标准缴存基数: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自2022年7月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缴存比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新招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职工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