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特保怎么办理流程

2024-05-15

1. 医疗特保怎么办理流程

你好:特病办理流程1、申报人填写《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并提交至医保中心;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3、申报人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即可现场办理《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具体的也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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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特保怎么办理流程

2. 医疗特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申报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必须符合特殊疾病目录规定的病种。
1、一人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可以同时提出申报。
2、甲类病种随时鉴定,乙类病种每月25号以后集中办理。
鉴定资料: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医疗证》、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检查单、病理单等
方法:
1、首先在兖定点医院中,任意选择一所医院作为自己的门诊治疗定点医院,一年内不得变更。
2、持上述资料到本人选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填写《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审批表》并鉴定,鉴定合格者到医疗保险处办理《特殊疾病医疗证》。
3、异地安置的特殊疾病患者的有关申报材料也可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3. 医疗特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申报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必须符合特殊疾病目录规定的病种。1、一人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可以同时提出申报。2、甲类病种随时鉴定,乙类病种每月25号以后集中办理。鉴定资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医疗证》、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检查单、病理单等方法:1、首先在兖定点医院中,任意选择一所医院作为自己的门诊治疗定点医院,一年内不得变更。2、持上述资料到本人选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填写《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审批表》并鉴定,鉴定合格者到医疗保险处办理《特殊疾病医疗证》。3、异地安置的特殊疾病患者的有关申报材料也可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医疗特保怎么办

4. 医保特保如何办理流程

1、需办理特殊疾病的参保居民持本人的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1寸照片2张和本人的特殊疾病2级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社保所初审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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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什么条件能办医疗特保

特保是特殊疾病可以办理的医保,比如癌症,透析等等。

省医保和市医保要的条件都不一样,具体如下:

省医保,拿着特病的诊断书,需要到单位要个申请单,然后到医院找医生填写申请单,以及医生的盖章,还得经过单位的盖章。然后去医保局办理。

市医保,直接到医院,也要拿着能证明你的病的诊断,或者检查资料,医生会给你填写专门的申请单,盖章。然后去医保局办理。当然,医保卡是必带的。

其实,你最好还是给医保局打电话,或者去一趟,先咨询好,再办理。因为地域不同,可能办理条件也有所区别。【摘要】
什么条件能办医疗特保【提问】
特保是特殊疾病可以办理的医保,比如癌症,透析等等。

省医保和市医保要的条件都不一样,具体如下:

省医保,拿着特病的诊断书,需要到单位要个申请单,然后到医院找医生填写申请单,以及医生的盖章,还得经过单位的盖章。然后去医保局办理。

市医保,直接到医院,也要拿着能证明你的病的诊断,或者检查资料,医生会给你填写专门的申请单,盖章。然后去医保局办理。当然,医保卡是必带的。

其实,你最好还是给医保局打电话,或者去一趟,先咨询好,再办理。因为地域不同,可能办理条件也有所区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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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能办医疗特保

6. 医疗特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申报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必须符合特殊疾病目录规定的病种。
1、一人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可以同时提出申报。
2、甲类病种随时鉴定,乙类病种每月25号以后集中办理。
鉴定资料: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医疗证》、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检查单、病理单等
方法:
1、首先在兖定点医院中,任意选择一所医院作为自己的门诊治疗定点医院,一年内不得变更。
2、持上述资料到本人选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填写《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审批表》并鉴定,鉴定合格者到医疗保险处办理《特殊疾病医疗证》。
3、异地安置的特殊疾病患者的有关申报材料也可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7. 医疗特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
参保人员申报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必须符合特殊疾病目录规定的病种。
1、一人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可以同时提出申报。
2、甲类病种随时鉴定,乙类病种每月25号以后集中办理。
鉴定资料: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医疗证》、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检查单、病理单等
方法:
1、首先在兖定点医院中,任意选择一所医院作为自己的门诊治疗定点医院,一年内不得变更。
2、持上述资料到本人选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填写《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审批表》并鉴定,鉴定合格者到医疗保险处办理《特殊疾病医疗证》。
3、异地安置的特殊疾病患者的有关申报材料也可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医疗特保怎么办?

8. 医院医保办办特保吗

办理程序:1)参保人员持《XX省直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医疗保险证》到三级定点医院进行鉴定。精神病由精神病专科医院鉴定。2)参保人将经三级定点医院鉴定并签署意见的《XX省直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医疗保险证》、有关病历资料交本人所选择且具备资格的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定点医院医保办。3)承担慢特病门诊治疗的定点医院医保办,每月于20日前集中将办卡资料报送省医保中心。4)省医保中心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资料齐全的10工作日内完成《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办理工作,并及时通知定点医院前来领取。5)参保人从办卡日期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待遇。6)参保人员在所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其门诊治疗医疗费按规定与定点医院结算。7)《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仅限本人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如参保人调往异地工作或死亡,参保单位应及时到省医保中心办理注销手续。8)参保人员需变更定点医院的,将本人《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交新选择的定点医院,由医院医保办集中送交省医保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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