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硕士人才补贴政策

2024-05-13

1. 天津硕士人才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天津市滨海新区对企业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连续三年发放住房和生活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境外硕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2.4万元。
法律依据:《天津硕士人才补贴政策》
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可享受为期三年的住房和生活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取得境外学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1.2万元;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境外硕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2.4万元;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取得境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3.6万元。
滨海新区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在新区范围内采取“从高不重复”原则。
滨海新区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按年度进行审核和发放,每人连续3个年度。
滨海新区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对象包括:
(一)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取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申请滨海新区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与在滨海新区注册的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由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含)以上;
(三)2017年1月12日以后落户滨海新区。

天津硕士人才补贴政策

2.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

天津市的人才引进补贴发放政策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1、对于高层次的产业人才,包括创业领军人才、高端创业人才等,给予5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2、在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方面提供补贴,例如对于国家级的人才培训基地,有500万元的经费资助;3、在高技能的人才队伍培养上,提供奖励支持,提供境内外研修机会等;4、对于紧缺人才也给予补贴资助,例如对于人文社科特聘教授最高给予50万元研究经费等。除此之外,天津市在创新创业的多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落户条件一、学历型人才1、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2、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二、资格型人才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2、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三、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不超过30周岁;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创业型人才的含义是什么?1、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2、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人才主要是指,来津创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东)。3、企业核心成员不是原始创业者,还需在该企业任职超过1年。总结:天津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法律依据:《2020年天津市人才补贴政策》第一条扶持高层次产业人才(1)对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2)对高端创业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3)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培养100名杰出企业家,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培养1000名新型企业家、1万名优秀企业家。第二条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经费资助。(2)对获认定的市级留创园,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经费资助。(3)对企业研发平台由市级升为国家级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4)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500万元经费资助。第三条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1)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专家教练组长、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2)每年选派100名高级技师赴境内外研修,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3)每年评选10名“海河工匠”,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第四条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1)支持企业技能型人才,破格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2)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自主评聘高层次人才。(3)给予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不低于50%的奖励。(4)对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发表创新成果的高端人才,给予每年最高3万元经费资助。第五条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1)对顶尖人才可以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支持,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2)对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3)对高端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4)对青年人才,根据不同群体,可以连续3年给予每年15万元经费资助,或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资助等。第六条集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对高教人才,最高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的特聘教授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50万元配套经费。(2)对入选“五个一批”工程的宣传文化人才,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经费资助。(3)对医学人才,最高给予每人每年120万元经费资助。

3.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

天津落户2022年人才引进新政策:1、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就可以直接在天津落户,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2、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可直接落户天津。一、天津人才引进申请人材料:1、天津引进人才申请表;2、承诺与授权书;3、身份证正反面;4、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5、婚姻状况证明材料;6、本市落户证明材料;7、人才引进档案核实情况表;8、学历学位证书;9、最高学历认证报告;10、相应学位认证报告;11、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二、人才引进的条件: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以上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相应的工作经历;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一)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近期证件照片;(二)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四)在津就业、就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其他证明材料。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

4.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

据介绍,天津人才引进政策具体条件有以下五个方面:
1、学历型人才:全日制本科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2、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津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3年,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等职业资格。不超过40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具有高等技师职业资格。
3、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4、创业型人才: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

5、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

5.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本政策措施所称法人金融机构,是指在天津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的机构。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是指隶属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法人金融机构的天津市级分行或分公司。
法律依据:《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津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支持金融机构落户发展:(一)对在本市新设立或者迁入本市的法人金融机构,根据实收资本给予一定补助,其中实收资本2亿元(含)以下的部分,按照4%给予补助;2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给予补助;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1%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上述法人金融机构在本市新购或者新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前两年每年按照租金(若实际租赁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则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补贴,下同)的50%给予补助,后三年每年按照租金的25%给予补助。对已在本市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增加实收资本的,按照年度增资总额的0.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二)对在本市新设立或者迁入本市的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200万元。上述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在本市新购或者新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每年按照租金的30%给予补助。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

6.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引进国内人才
【引进标准】下列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或聘用,可予以引进: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四)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估认定能带入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生产、科研项目的人员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的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其中,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各类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凡普通高校的非津生源本科以上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的应届毕业生,在津有接收单位的均可批准进津就业。
【办理程序】各区县所属单位申请引进的国内人才,可由所在区县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调动审批手续后,报市人事局核准并发放调动通知书。市属单位及驻津单位直接到市人事局办理引进人才的调动审批手续。
【相关待遇】引进的人才,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迁);配偶、子女不愿随调(迁)的,也可单独调入。其中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满35岁的已婚人才,在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引进人才的标准时,其配偶和子女可随调(迁)。
法律依据:《天津市人才政策指南》
下列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或聘用,可予以引进: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四)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估认定能带入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生产、科研项目的人员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的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其中,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各类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凡普通高校的非津生源本科以上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的应届毕业生,在津有接收单位的均可批准进津就业。
各区县所属单位申请引进的国内人才,可由所在区县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调动审批手续后,报市人事局核准并发放调动通知书。市属单位及驻津单位直接到市人事局办理引进人才的调动审批手续。
引进的人才,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迁);配偶、子女不愿随调(迁)的,也可单独调入。其中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满35岁的已婚人才,在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引进人才的标准时,其配偶和子女可随调(迁)。

7. 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天津市引进外省市人才政策说明
  一、引进外省市人才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1、大本以上学历(含大本),年龄在35岁以下;

  2、具有大本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4、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提交材料

  单位引进人才申请,提供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

  第二步:单位填表、提档

  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审核无误后由我局对原单位开具商调函,持商调函回原单位提档,提档的同时由原单位出具同意调出函(由县处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

  第三步:到天津市人事局报送以下材料

  (1)单位引进人才申请;

  (2)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同意调出函

  (4)引进人才的档案(档案材料包括:报到证、转正定级表、技术档案,若引进人才毕业时属非统招统分类的,档案材料还要有吸收录用干部手续;

  (5)《干部调动呈报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第四步:领取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市人事局审核档案材料无误后开具调令(给本人两份调令和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第五步:办理《准迁证》

  持其中一份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学历证件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办理《准迁证》。

  第六步:户口迁出

  持另外一份调令和《准迁证》回原单位调人事关系(干部介绍信台头填写:天津市人事局)、工资关系,迁户口。

  第七步:报到落户

  持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到天津市人事局一站式服务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报到,报到后持市人事局开具的介绍信到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30号)办理落户手续

  最后将干部介绍信送到人事局存入本人档案。

  办理人才引进的细规和程序:

  一、条件:
  正规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原始学历);
  国家干部身份;
  35岁以下,如已婚,需夫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并同时办理引进;
  35岁以上必须具备高级职称。

  二、原则:
  未婚者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即可;
  已婚人员,夫妻一方为本市户口;如夫妻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只办理一方入津,不能带小孩;
  如夫妻双方或一家三口同时入津,须在津有自主户权的住房,其他条件人员入津可将户籍落入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三、人才引进办理程序:
  档案须先放入户籍所在地(原籍)的人才服务中心(省地市级);
  档案中必须有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参加工作报到证、干部见习转正手续、35岁以上须有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表;
  如已婚、全家人才引进,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本市购房产权证(或合同书)原件;
  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先开具《商调函》;
  持《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地商调档案,并由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调出函》并加盖“×××人才服务中心”章;
  条件合格者填写《人才引进呈报表》,单位加盖公章;
  上报到天津市人事局,如已受理,10个工作日即可批复;
  本人持人事局开具的《调令》和天津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迁移手续。

  附:《同意调出函》(格式样本)
  天津市人事局:
  ×××同志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委托我中心代理,因工作需要,本人欲调往你处,我中心同意调出。

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8. 天津人才引进的政策?

一、天津市引进顶尖人才支持政策:
1、对来津主持国家级研发平台和重大创新项目的顶尖人才,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科研和生活奖励资助,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以其名义命名研发平台。
2、对连续3年来津,每年在津工作2个月及以上且不满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资助和5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3、每年在津工作6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资助和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4、对在津创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资助和最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
5、对来津开展短期项目合作,或应邀来津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从事讲学、咨询等活动的,按用人单位实际支出国际旅费及咨询等费用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资助。

二、天津对全职引进领军人才的支持政策:
1、对全职引进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2、在津创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和最高2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
3、对在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相当于)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教授(相当于)职务,全职引进到我市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教授(相当于)职务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资助。
4、对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职务,到我市国有或民营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资助。
三、高端人才来津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来津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运营5年内,享受三个方面的支持政策:①按其贷款额度50%,给予连续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贴息支持;②按企业创新产品销售合同额的5%给予连续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资助;③在创造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方面贡献突出的,给予连续3年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加快引育高端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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