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2024-05-16

1.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1、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协调、文档管理、人员工资、后勤服务;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综合协调信访、维稳、应急工作。2、考录与调配科:监督检查公务员法实施情况。负责公务员和参照单位人员考试录用、登记、调任、选调和退休审批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和工人调配;牵头拟订全市人才资源发展规划;负责公务员相关统计工作。3、考核任免科:负责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职务任免、奖励惩戒、任职回避、辞职辞退等工作;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审批市政府各部门开展的系统奖励表彰事项。4、培训教育与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发展规划;负责公务员、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企业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制定全市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承担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日常工作。5、事业单位管理科: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实施工作。6、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意见;负责军转干部档案审核、接收、适应性培训和考试考核;牵头做好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工作。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改办):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称改革;推行专技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评审、资格审查推荐工作;负责中省市各类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8、工资福利科:指导全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负责人工资审批;发布职工工资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承办市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9、法制仲裁与劳动关系科: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规划实施方案;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10、就业与人力资源市场科: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就业资金管理使用规则;审批监管职业中介机构;承担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11、养老失业保险科:统筹拟订城乡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办企业职工退职审批;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1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统筹拟订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拟订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给付标准;负责企业工伤认定。13、农村社会保险科:拟定全市农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拟定全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1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贯彻执行社保基金监管政策,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定期组织对社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5、农民工工作科:制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制定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16、局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受理投诉举报,协助局纪检组调查处理相关案件;配合局纪检组督察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落实情况;承办局纪检组日常工作。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2.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部门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负责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实施方法,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七)综合管理并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八)负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汉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来汉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汉工作。(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十)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

1、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承办全市失业、医疗、工伤和女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和稽核管理等工作。办公地址:民主街建设巷口社保大楼2、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承办全市劳动者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输出、择业指导、创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和档案托管等服务工作。办公地址:人民路中段3、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才开发、人才培训、人事代理、人才测评、人才交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见习基地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服务工作。办公地址:西大街14号楼二楼。4、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中省驻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基金筹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和运营工作。办公地址:民主街市人大机关办公楼八楼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开展执法监察,纠正非法用工行为,协助讨要工资,查处群众举报投诉,调处劳资矛盾,依法维护劳动权益。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401室6、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全市人事工作考试工作安排,承办各类人事考试组织工作;组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及职称外语的考试组织工作。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1楼111室7、市工考办: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培训考核、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聘用备案工作。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5楼508室8、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负责全市企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等级鉴定;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04室9、市自主择业办: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和服务;办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退役金发放;指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再就业培训。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515室1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金保工程数据中心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办公地址:人民路中段劳动就业服务局院内11、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业务工作;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15室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