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助基金出院了还能给吗?

2024-05-15

1. 道路救助基金出院了还能给吗?

法律分析:
在交通事故理赔结束后,道路救助基金是需要返还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一般只垫付抢救费和丧葬费,所以已经出院了,不属于抢救的费用,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不会再垫付了。

道路救助基金出院了还能给吗?

2. 道路救助基金出院怎么结算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向交警申请,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摘要】
道路救助基金出院怎么结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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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向交警申请,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回答】

3.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向交警申请,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怎么处理

4.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十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依法筹集救助基金;(二)受理、审核垫付申请,并依法垫付;(三)依法追偿垫付款;(四)其他管理救助基金的职责。第三十一条  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未依法从交强险保险费中提取资金并及时足额转入救助基金特设专户的,由地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催缴,超过3个工作日仍未足额上缴的,给予警告,并予以公告。

5.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现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三)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六)社会捐款;

(七)其他资金。【摘要】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怎么处理【提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现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三)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六)社会捐款;

(七)其他资金。【回答】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怎么处理

6.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 伤者在医院住了七天还能办道路救助基金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伤者在医院住了七天还能办道路救助基金吗答 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向交警申请,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还请给个赞(在左下角进行评价哦),期待您的赞,您的举手之劳对我很重要,您的支持也是我进步的动力。如果觉得我的解答还满意,可以点我头像一对一咨询。最后再次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摘要】
伤者在医院住了七天还能办道路救助基金吗【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伤者在医院住了七天还能办道路救助基金吗答 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向交警申请,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还请给个赞(在左下角进行评价哦),期待您的赞,您的举手之劳对我很重要,您的支持也是我进步的动力。如果觉得我的解答还满意,可以点我头像一对一咨询。最后再次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回答】
车主全险全责,以垫付2万多了,车主想申请救援基金可以吗【提问】
亲亲,可以的哦救助基金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答(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四)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受害人、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通过医疗机构提出垫付申请的,应同时承诺:受害人方如有提供伪造的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提交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救助基金的,由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通过从责任方或保险等其他方式获得赔偿的,同意赔偿款首先直接用于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问如何申请?答申请垫付抢救费用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2、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身份无法确定的证明;3、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的诊断证明材料,包括自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汇总清单、病历资料等复印件;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的,还应当提供书面说明;交通事故受害人身份不明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逃逸等,不能提供有关材料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菏泽交警温馨提示:需要注意的是,救助基金不是保险,费用性质为垫付,需向事故赔偿义务人进行追偿。抢救费用的垫付是指垫付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已支付的费用无法进行垫付),垫付费用在审批结束后直接拨付医疗机构。【回答】

伤者在医院住了七天还能办道路救助基金吗

8. 出院了救助金才下来怎么办

亲,您好!对于您问的【出院了救助金才下来怎么办】的问题做以下解答: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摘要】
出院了救助金才下来怎么办【提问】
亲,您好!对于您问的【出院了救助金才下来怎么办】的问题做以下解答: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院后,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回答】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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