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矿集团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提前取出来

2024-05-13

1. 徐矿集团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提前取出来

1、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2、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等你进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启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转移的·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摘要】
徐矿集团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提前取出来【提问】
1、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2、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等你进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启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转移的·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回答】

徐矿集团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提前取出来

2. 徐矿集团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提前取出来

房屋类:

1、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 租房自住月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的。

非房屋类: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摘要】
徐矿集团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提前取出来【提问】
房屋类:

1、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 租房自住月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的。

非房屋类: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回答】
(一) 办理提取的身份证明:

1. 以本人名义办理提取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委托他(她)人代办提取的,本人应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委托代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书;

4. 单位代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代办人员至少二人以上持单位介绍信、代办人及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 办理提取必须提供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 购买商品自住住房,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吉林省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吉林省地税资金往来预收款凭证;

2. 购买房改房,需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购房收据;

3. 购买存量(二手)房,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4. 购买集资房,需提供集资建房协议、购房收据;

5. 对拆迁安置实行产权【回答】

3. 徐矿集团公积金翻建房子可以提现吗

徐矿集团公积金翻建房子可以提现。按照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属于翻建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徐矿集团公积金翻建房子可以提现吗

4. 徐矿集团公积金翻建房子可以提现吗

徐矿集团公积金翻建房子可以提现。按照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属于翻建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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