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部注册社会团体需要什么条件

2024-05-13

1. 在民政部注册社会团体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要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
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筹备申请书;
(二)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 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 章程草案。

在民政部注册社会团体需要什么条件

2. 成立社会组织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吗

成立社会团体是一定要到民政部登记注册。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社会团体是社会群众团体的一个分支。

扩展资料:
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
(依据: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十一条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条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动资金;
(六)业务主管单位。
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

3. 对于已经实际成立的协会社团如何在民政部登记

  1、确定所要注册的社团在名称和内容性质上还没有被注册;
  2、目前已有人员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
  3、有固定的工作地点、场地;
  4、要有主管单位的同意批复。
  一般注册地方性质的社团相对要容易些,到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即可。若是注册国家级的,要求较严格,程序复杂。
  现在大多的注册社团在注册前,都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甚至有了一定的影响,然后才去注册,这样更容易些。另外一般要有挂靠单位,如音乐的话你可以挂靠在体育局或文化局等相关的文体单位。
  还有就是社团不允许有经营性收入,这点很重要。
具体可以到民政部网站了解。

对于已经实际成立的协会社团如何在民政部登记

4. 成立社会组织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吗

成立社会组织要需要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扩展资料: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第四条  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 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5. 成立社团,是先到民政局注册后成立,还是先成立再注册?

社会团体登记成立 
一、具备下列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场所; 
4、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拥有3万元以上的资金; 
5、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申请成立社团,发起人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社团成立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从登记机关领取相关申报表格填写; 
4、发起人和拟任责任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6、登记管理部门自收到所列有效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成立社团,是先到民政局注册后成立,还是先成立再注册?

6. 社会团体如何办理登记注册?

法律分析: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先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有关事宜,符合条件的,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条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7. 那些社会团体成立时是不需要登记的?

一、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数不少于50个;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
二、社会团体成立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流程: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具体程序为: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向发起人出具办理社团成立登记的通知;发起人在收到通知后3个月内,开展成立工作,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发起人在成立工作完成后,在“中国社会组织网-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上填报成立登记材料;网上填报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发起人打印相应纸质材料,并经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后,向我部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成立后,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摘要】
那些社会团体成立时是不需要登记的?【提问】
你好😊
非经营性质的民间小型团体是不需要登记的。如小区篮球队、歌舞队、太极队、健身队之类的,但这些小团体要是个人需要登记,也可以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事项。而需要组织人员,安排场地,开展项目,不管是否公益性质,都需要登记。【回答】
一、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数不少于50个;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
二、社会团体成立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流程: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具体程序为: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向发起人出具办理社团成立登记的通知;发起人在收到通知后3个月内,开展成立工作,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发起人在成立工作完成后,在“中国社会组织网-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上填报成立登记材料;网上填报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发起人打印相应纸质材料,并经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后,向我部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成立后,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回答】

那些社会团体成立时是不需要登记的?

8. 成立社会团体是否需要依照规定进行登记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第四条 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 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管辖
第七条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社会团体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社会团体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成立登记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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