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老板携款逃跑,怎么办.能全部追回么

2024-05-13

1. 理财,老板携款逃跑,怎么办.能全部追回么

基本上投入的资金很难追回来了,只能报警等待,你可以将与案件有关系的材料上交给公安机关,这样可能会加快案件处理,也要保存好自己与平台的交易证明等。

理财,老板携款逃跑,怎么办.能全部追回么

2. 理财公司被封钱还有可能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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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的自动理财是指客户通过与银行的一次性签约,系统按照约定周期和扣款规则对我行开放式理财产品实现定期申购的功能。
个人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在我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或凭密支取的结算账户存折)在开户行所在省内的任意营业机构按客户号进行签约,签约后个人客户号名下的所有结算账户均可以进行理财业务交易。签约时需填写《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3. 父离世,未办登记的新置换房产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依据的是登记。新置换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单位名下,并未过户登记到父亲名下,所以父亲还没有取得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虽因没有取得新建房屋的物权而不能将其作为遗产予以继承,但该房屋是依据单位与其父亲签订的《住房改造赔偿协议》而建造的,该《住房改造赔偿协议》约定的相关权利义务并未消失,他所继承的是这份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即单位所将该房产过户给子女。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由此可见,债权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是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的。
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本案拆迁协议中约定的履行标的为父亲生前单位将新建造的房产置换给权利人,该债权为财产性权利,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父离世,未办登记的新置换房产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4. p2p理财跑路有追回的吗 p2p理财跑路怎么追回钱

第一:维权的步骤
1、确定平台爆雷的原因,是真实业务逾期,自融资金链断裂,还是纯庞氏玩不下去了。
2、第一时间与平台沟通,了解平台态度,是正在解决问题,还是刻意回避,或是已经开始转移资产甚至准备跑路。
3、确定维权的方式,是与平台协商确定具体的还款时间,或者进行催收,或直接报警。
第二,维权的要点是什么?
1、天时,对于维权时机的掌握很重要,早点发现平台出现问题,赶早去现场维权,都有很大几率在平台彻底崩盘陷入提前困难前要回自己的本金。
2、地利,本地投资人在维权的效率方面更占优势,特别是过年前这段时间爆雷,由于春运的关系,很多外地投资人维权难度极大,甚至连交通的问题都解决不了。
3、人和,投资人抱团维权,目的统一分工明确,相互信任不发生分歧,特别是一些有过维权经验的“老司机”带路,能少走很多弯路。

5. 借父名买的公房父亲离世后可作遗产分吗

路老先生承租单位的一套102号公房由小女儿路芳居住。1993年房改时,路老先生表示该套公房谁购买就归谁。由于路芳的两个哥哥和姐姐都没钱购买,最终由路芳购买。因当时只能由承租人购买,因此房本下来后登记在路老先生名下。
1997年路老先生的老伴儿去世。1999年,路芳搬到单位分的房子居住,将102号房对外出租。
2000年,大哥路海岳父生病住院,102号房离医院比较近,路海便借住102号房一段时间。当时路老先生写了一份说明,表示102房实际归路芳所有,待到能过户时过户给路芳。2004年,路海将102号房屋返还。路老先生准备将房屋过户给路芳,但该房屋仍不允许上市交易。于是路老先生立下公证遗嘱,表明102号房由路芳继承。
2015年初,路老先生过世,路芳拿出公证遗嘱,希望哥哥姐姐配合办理过户。二哥提出异议,称属于路老先生的份额由路芳继承,但是属于老太太的份额,应由兄妹四人继承。无奈路芳咨询律师寻求帮助。
律师解读 有公证遗嘱并不一定按继承处理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松律师,接受路芳的委托,查看了相关材料后,认为路芳和路老先生形成了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
律师经了解,102房的购房合同、发票、完税凭证等都是由路芳持有,房屋自购房后至今也是由路芳实际占有、使用、支配。虽然房屋登记在路老先生名下,但实际所有权人是路芳,双方形成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
2000年路老先生写的说明也表明路老先生和路芳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因暂时不能过户,待能过户时配合路芳办理过户手续。2004年,因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路老先生立下公证遗嘱,也是为了履行自己配合路芳过户的义务。
虽然路老先生有公证遗嘱,但是不应以继承来处理,该房产实际上是路芳财产,并不属于路老先生的财产,路老先生去世后也不属于其遗产,不应按照遗产处理。
李松律师接受路芳的委托,以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路芳的哥哥姐姐办理102号房屋过户手续。二哥路江又以继承纠纷将路芳等三人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路老先生遗产102号房。
李律师向审理继承案件的法官提交了路老先生的说明、公证遗嘱以及路芳购房相关手续、从购房到现在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凭证,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该房屋是否属于路老先生的遗产存在争议,且已诉至法院。
审理继承案件的法官认为继承案件的审理应以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结果为依据,因此继承案件裁定中止。
在借名买房合同纠纷案件中,李律师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路芳的大哥和姐姐均认可该房屋确属路芳所有。路江不认可路老先生的说明,但未提出鉴定。
此外,路江认为,借名未经过其母同意,因此无效。李律师表示借名买房是一个合同关系,如果借名成立,该房屋都不属于路老先生的房产,更谈不上是与老伴儿的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借名买房的约定,也不需要其母的同意。
最终法院认为路芳和路老先生已形成借名买房的合同关系,其他三子女作为继承人应履行合同义务,判决路老先生三子女配合路芳办理102号房屋过户手续。
律师提醒
李松律师表示,因房改时有些单位只允许原承租人购买,或用长辈的工龄优惠比较多,所以借名买公房的情况并不罕见。
通常借名买房都是亲戚间,都没有书面的约定,在认定是否存在借名买房法律关系时,借父母名义购买比借其他亲戚名义购买更困难。子女为父母买房出资通常被认为是赠予,或是借款,不能因子女给父母的房子出资了,就简单地认定为借名买房。
因此在认定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否形成借名买房法律关系时,通常要有书面的协议,即使不是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也要有类似本案中路老先生书写的说明,证明双方确有借名买房的事实存在。否则只是子女长期占有、使用父母的房子,想认定借名买房比较困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6-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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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父名买的公房父亲离世后可作遗产分吗

6. 如果意外离世 个人的网络财产该怎么办

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理财产品,个人信息中往往需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必填栏目。只要能进入当事人的电子邮箱,就可以查找到当事人购买网络理财产品的线索。
诸如余额宝、财付通等理财产品,与手机号码绑定是必然程序。账户所有人每一次交易都会收到短信提示。通过手机短信查询

7. 老人突然离世 未有遗嘱 子女妥善安排后事后 怎么查找老人全部遗产 并且如何分配呢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于没有遗嘱,所以,遗产由四个子女依法定继承来分配财产。
二儿子先于其父母去世,但不能剥夺其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儿子的子女可依法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同时,三儿子无子女,随父母居住,如果其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根据《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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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网络捕鱼输了23w怎么办可以追回吗

夕阳余辉长, 风摇杨叶晃。 星光烁树间, 闪闪入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