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缓刑人员担任股东有什么影响

2024-05-16

1. 企业用缓刑人员担任股东有什么影响

您好,我是你的生活助理小楠,很高兴为你服务~ 

亲,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影响的呢。

缓刑期满人员可以是企业的股东,股东身份不受《公司法》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的限制。因此在缓刑期间,公司股东身份不受影响。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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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缓刑人员担任股东有什么影响【提问】
您好,我是你的生活助理小楠,很高兴为你服务~ 

亲,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影响的呢。

缓刑期满人员可以是企业的股东,股东身份不受《公司法》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的限制。因此在缓刑期间,公司股东身份不受影响。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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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缓刑人员担任股东有什么影响

2. 判缓刑的人可以担任企业法人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缓刑执行期间,不可以做法人,如果是已经执行完毕,要根据所涉罪行来具体判断。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下列人员不可以担任企业法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3. 缓刑人员可以担任公司法人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缓刑执行期间,不可以做法人,如果是已经执行完毕,要根据所涉罪行来具体判断。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缓刑人员可以担任公司法人吗

4. 缓刑人员可以担任公司法人吗

如果是缓刑执行期间,不可以做法人,如果是已经执行完毕,要根据所涉罪行来具体判断。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5. 缓刑人员可以担任公司股东吗?

法律分析:
缓刑期满人员可以是企业的股东,股东身份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缓刑人员可以担任公司股东吗?

6. 缓刑人员可以担任公司股东吗

缓刑期满人员可以是企业的股东,股东身份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的限制。
一、公司法人要怎么选
在挑选公司法人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点:该法人是否和股东有关系,并且挑选的法人必须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其他重要人员才能担任。挑选法人的时候还应该注意,法人必须是一个人,不能是一个集体,或者多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二、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件有什么
股权转让的限制如下:
1、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5%;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三、股东能否担任监事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监事是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的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的职能。监事不一定是股东,同时我国的《公司法》也并没有禁止公司股东充当监事,只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公司股东是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但如果股东担任监事,则不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位,否则就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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