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行政处罚分几种

2024-05-13

1. 2022年行政处罚分几种

2018年 行政处罚 分几种 1、 警告 。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 行政拘留 。它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行政处罚,在有些情况下,法律也是有情的,不满14周岁的孩子犯错是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患有精神病患者做错了事情也是可以免于处罚的,因为这些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即便处罚,也起不到任何作用,所有法律就不予处罚。

2022年行政处罚分几种

2. 2021行政处罚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3. 2022年新行政处罚法程序规定是什么?

2020年新 行政处罚法 程序规定是什么? 2020年新行政处罚法程序规定主要是: (一)一般程序的适用范围 1、严重的案件,即对个人处以 警告 和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 行政处罚 ,对组织处以警告和100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案件; 2、情节复杂的,即需要经过调查才能弄清楚的处罚案件; 3、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二)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 1、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法》第36、37条规定: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 证据 ;必要时,依照法律、 法规 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行政处罚法》第32、41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法》第32、41、42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当时人要求举行听证,并且确实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会。 4、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8、39、40条规定,经过上述三个程序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综上所述,最新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的详细内容中关于程序的规定实际上也都集中在了一般程序上了,因为一般程序的适用范围相对来说要广泛得多,只要是公民的任何违法行为都是可以按照一般流程走的,除非是简单的案件可以用简易程序的。

2022年新行政处罚法程序规定是什么?

4. 2022年哪些行政处罚要备案?

一、哪些 行政处罚 要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行政处罚,应当备案审查: (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行政违法行为罚款,个人在500元以上的,单位在1000元以上的; (二)对经营性的行政违法行为罚款在20000元以上的; (三)拆除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个人在50平方米以上,单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 (四)其它应当备案审查的重大行政处罚。 二、“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的适用范围和实施程序 (一)适用范围 对当事人首次实施符合以下情形的违法行为,适用“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 1、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将逾期不改正作为前提的。 2、对违法行为直接给予处罚,或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实施水行政处罚,但违法行为轻微、通过及时纠正不会造成危害后果的。 对其他情形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违法采砂情况严重的,屡教屡犯的违法行为,不适用“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应当依法直接进行行政处罚。 (二)实施程序 实施“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步:教育规范。教育规范是指水利执法部门直接指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劝导其主动改正违法行为,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和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的程序。教育规范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天,对应当当面纠正的违法行为,通过口头方式进行,除此之外,应当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当事人在教育规范期限内自行改正违法行为的,不再进行处罚;当事人在教育规范期限内不停止违法行为的,不受教育规范期限的限制,可以进入下一步程序。 第二步: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是指水利执法部门对经教育规范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程序。限期改正期限一般为3至15天,法律、法规、规章对限期整改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经限期改正,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当事人在限期整改期限内未停止违法行为的,不受限期整改期限的限制,可以进入第三步程序。 第三步:实施处罚。实施处罚是指水利执法部门在对限期整改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的程序。 简单来说,重大行政处罚全部都需要进行备案,这是国家近些年来在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当中,对行政处罚方面的立法约束。民众尊重于行政执法,是基于行政执法代表着国家权力,所有因国家权力而行使的一些行为全部都应该有着严格的立法机制,否则,行政机关执法权过大也容易造成各种社会动荡。

5. 2021行政处罚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2021行政处罚法是什么

6. 2021年行政处罚新规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7. 2021年行政处罚法修改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新《行政处罚法》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明确行政处罚概念。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2、新增行政处罚种类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3、赋予“乡、镇、街办”一定程度上行政处罚权。这一规定有利于将行政处罚实施权向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延伸,提高执法效能。但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完善行政处罚的评议、考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4、修改行政处罚时效制度行政处罚时效制度,就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机关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5、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针对行政处罚听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进行了三个方面的完善;6、完善“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是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7、细化行刑衔接制度现行《行政处罚法》没有规定,给行刑衔接制度的实施带来困难。针对这一-问题,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增加规定: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1年行政处罚法修改内容是什么

8. 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