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务员的待遇怎么样?

2024-05-17

1. 珠海公务员的待遇怎么样?

珠海公务员的待遇还可以;
珠海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原有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原有的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薪资误解
公务员工资改革是敏感而重大的议题,在舆论的解读惯性中,工资调整已经等同于涨工资。所以,为了避免舆论的过度和选择性解读,一些地方的人力资源部门不得不暂时撤下公务员工资调整的新闻。这种主动回避舆论风头的做法,似乎是一个无奈之举。
有关新闻的排行和新闻背后的跟帖就会知道,人们对于该话题的关注持续存在。所以,即便是有关工资调整的传闻或只言片语的报道,都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引起公众的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这是议题本身的敏感和重大决定的,这一点是不以消息是否撤下为转移的。
既然公众对公务员工资调整的关注度不会降低,那么,不妨主动迎合、满足这种关注,以舆论脱敏的方式,让一个敏感而重大的议题正常地走入公众的议程中,成为一般性的舆论话题。这反而能够放下情绪化的东西,更加理性、客观、务实地讨论公务员工资改革。而且,公众舆论反过来也可以成为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有效监督与智力支撑,保证公务员工资改革推进的有序、合理、高效。

珠海公务员的待遇怎么样?

2. 珠海公务员的待遇怎么样?

小伙考上广东珠海市公务员,透露真实年薪,有点意外

3. 珠海公务员的待遇怎么样?

珠海公务员的待遇还可以;
珠海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原有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原有的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薪资误解
公务员工资改革是敏感而重大的议题,在舆论的解读惯性中,工资调整已经等同于涨工资。所以,为了避免舆论的过度和选择性解读,一些地方的人力资源部门不得不暂时撤下公务员工资调整的新闻。这种主动回避舆论风头的做法,似乎是一个无奈之举。
有关新闻的排行和新闻背后的跟帖就会知道,人们对于该话题的关注持续存在。所以,即便是有关工资调整的传闻或只言片语的报道,都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引起公众的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这是议题本身的敏感和重大决定的,这一点是不以消息是否撤下为转移的。
既然公众对公务员工资调整的关注度不会降低,那么,不妨主动迎合、满足这种关注,以舆论脱敏的方式,让一个敏感而重大的议题正常地走入公众的议程中,成为一般性的舆论话题。这反而能够放下情绪化的东西,更加理性、客观、务实地讨论公务员工资改革。而且,公众舆论反过来也可以成为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有效监督与智力支撑,保证公务员工资改革推进的有序、合理、高效。

珠海公务员的待遇怎么样?

4. 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一 珠海地区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二 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时,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三贷款条件 1.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2.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3.申请人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为主);4.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拓展资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缴存比例也大不一样,国家规定是不超过12%,不低于8%,但是实际上有些单位或是领导的比例能达到50%甚至以上,原因你懂得。一般国企或是外资企业比例都是10%,就是你个人缴纳10%,单位给你缴纳10%,举例:假如你上年月均工资(加上基本工资、奖金、提成、分红等等)是5000,那么你个人每月要缴纳500元,单位再给你缴纳500元,实际存入你公积金账户上的金额是1000元。

5. 珠海市公积金最低缴纳标准

法律分析:珠海公积金缴费标准如下:1、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682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珠海市公积金最低缴纳标准

6. 珠海市公积金最低缴纳规定

法律分析:珠海公积金缴费标准如下:1、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682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 珠海市公积金最低缴纳标准

  2022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95元;2022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合计190元。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  住房公积金缴费公式:  缴存额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拓展材料: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单位和个人的比例是否一致?  (1)建金管[2005]5号文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基本规定中4.0.10第二点: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目前珠海市执行的政策是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保持一致。

珠海市公积金最低缴纳标准

8. 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是多少

  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及相关问题如下:
  一、月缴存限额。2015年度珠海市干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26135元,月缴存额上限为10454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低于1650元,月缴存下限为166元。
  二、执行时间。上述标准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1曰至2016年6月30日。
  三、在珠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有单位及在职干部职工不得超过上限标准或低于下限标准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