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员工称因“泄露工资”被开除,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2024-05-14

1. 盒马员工称因“泄露工资”被开除,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公司这么做是不合法的,劳动法当中也没有相关的规定。
一、事件起因经过
在山东济南有一位小伙子的工资单,因为被同事看到,而被公司以泄露机密为理由进行开除,这件事情在网上引起了舆论风波。公司开除这位小伙子的理由是泄露公司机密,被定为一级违规所以开除,而小伙子觉得不满的原因是自己并非有意让别人看到的,对这个处罚感到不满意,要求公司撤销违规认定,并且进行道歉和补偿。

二、这一起事件当中的争议
目前事件当中的双方已经处于仲裁阶段,盒马生鲜这一方认为工资属于公司机密,员工手册里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这位小伙子到底是不是故意泄露工资的,盒马生鲜并未作出说明。在公司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员工们也都同意薪资保密制度的情况下,这位小伙子是应该要被开除。但是这位小伙子提到自己不是故意泄露的,而是被他人偷窥导致的纠纷,这一点公司需要负责举证证明这位小伙子是故意的,在这方面公司的举证难度比较大。要证明员工是故意泄露的,公司才有权开除员工。

三、薪资保密制度并不符合劳动法规定
在我国有很多外企实行的是薪资保密制度,企业可以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但是必须明确底线。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上,应当要由职工代表大会和能够执行。盒马生鲜有没有经过这一程序是未知的。除此之外,劳动法当中有相关规定提到企业制定的工资保密协议会导致同工同酬,不能够横向比较这违背法律的基本精神,因此以泄露工资为理由辞退员工,这一点是不合法的,所以这位小伙子可以申请仲裁。

盒马员工称因“泄露工资”被开除,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2. 关于小伙因工资单泄露被开除一事,盒马是如何回应的?

公司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劳动法也没有相关规定。 位于山东济南的年轻人的工资清单,被同事看到后,以公司泄露机密为由被开除,在网上引起了舆论的风波。 公司开除这个年轻人的理由是泄露公司机密,被定为第一级违反,所以开除了,但年轻人感到不满的理由不是自己故意给别人看的,所以对这个处罚感到不满,要求公司撤销违规认定,道歉和补偿。 
目前,案件双方均已处于仲裁阶段,盒马生鲜方面认为工资是公司的秘密,员工手册中有明确规定。 关于这个年轻人是故意泄露工资的,盒马生鲜并没有说明。 如果公司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员工们也同意工资保密制度,这个年轻人应该被开除。 但这位年轻人表示,这不是自己故意泄露的,而是被别人偷看造成的麻烦。 
在这方面,公司需要负责证明这个年轻人是故意做的,在这方面公司举证难度很大。 为了证明员工故意泄露,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我国许多外资企业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企业可以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但必须明确底线。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与职工代表大会切实可行。 尚不清楚盒马生鲜是否经过了这个过程。
 此外,劳动法中有规定企业制定的工资保密合同会导致同工同酬,违反法律的基本精神,以泄露工资为由解雇员工是不合法的,因此这个年轻人可以申请仲裁。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完成或者因用人单位申请拒绝纠正的。

3. 山东一盒马员工因“泄露工资”被开除,公司的这番举动是否合法?

山东一盒马员工因“泄露工资”被开除,公司的这番举动是否合法?员工私下讨论工资待遇很正常,大部分人工作也是为了个人收入以提高个人家庭生活水平,所以在工作之余讨论工资非常的正常。当然,讨论工资的同时很可能引起部分人的不满,很多时候单位收入做不到真正的公平合理,多劳多得或者按责任担当分配或按对公司贡献分配。没有绝对公平,只有相对公平。你因为员工私下讨论工资就想着开除对方,实在不是明智之举,我建议你可以先审视下自己公司的工资待遇结构是否合理,如果合理的情况下你可以找那些员工谈一谈,直接开除对于其他员工对于公司的信任必然下降。

冤不冤得看公司规定,一切以书面规定为依据。以前的公司薪酬都是透明的,大家按职级分配,拿多少钱大家都是清楚的,也不存在这些情况。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实行了薪酬保密制度,员工之间不能私自打听各自的薪酬,这也是根据公司的特性和为了员工队伍的安定团结而定的。每个新入职的员工,在培训公司的规章制度时,都应清楚的知道这项规定。如果公司有明确规定私自打听同事的薪酬做开除处理。而你,视公司规定如无物,非要去挑战,那白纸黑字写着呢,开除你,当然也不冤。自已惹的祸自己背,也给你一个教训。

如果公司规定不允许私自打听同事薪酬。只是不允许,你只是违反了公司规定,并没有写如何处罚,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开除你了,那么,你可能是还算有点冤。你可以找人力资源部申诉,问清楚原因,仅仅是因为打听薪酬就开除的,还是夹杂着什么其它的原因,只有弄清楚,才能对症下药。如果只是这种情况,你还可以申请仲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前提是你得有理。

山东一盒马员工因“泄露工资”被开除,公司的这番举动是否合法?

4. 盒马鲜生被曝因工资单“泄露”就开除员工

 盒马鲜生被曝因工资单“泄露”就开除员工
                      盒马鲜生被曝因工资单“泄露”就开除员工,日前,在盒马鲜生济南印象城店打工的广东男子小郑自称因工资单“泄露”被开除一事引发媒体关注。盒马鲜生被曝因工资单“泄露”就开除员工。
    盒马鲜生被曝因工资单“泄露”就开除员工1    2月16日,山东济南一男子称因工资单被同事看到,被盒马鲜生以泄露机密开除,此事引发热议。
    小郑称自己并非有意泄露,而是被人偷窥。对此盒马鲜生回应称,工资属于公司机密,员工手册等里有明确规定。对于小郑的工资信息是否是故意泄露,该工作人员未详细说明。
    18日,盒马鲜生工作人员表示,济南历城区仲裁委员会已委托调解员联系盒马进行庭前调解,针对小郑的仲裁诉求,“我们会积极推动相关方进行调解,并按照仲裁程序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据北青网1月19日报道,我国现行法律中既没有企业薪酬必须公开的明确要求,也没有禁止企业实行薪酬保密的具体规定。就现实而言,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往往热衷于“密薪制”。
    实行“密薪制”和“明薪制”各有好处。比如,前者可以防止员工在薪酬方面攀比,方便企业控制人力成本,保持企业在薪酬执行上的灵活性,便于其招聘或留住人才,保护员工个人收入隐私等。
    
    后者则利于保障员工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尤其是有利于增强由薪酬与绩效带来的激励效应。站在劳动者的角度,其当然希望薪酬标准公开透明,拿工资明明白白、有差异心服口服。
    企业可以实行“密薪制”,但应当厘清边界、明确底线、趋利避害、不能滥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即便企业将员工薪酬作为秘密,但有关“密薪制”的规则不能成为秘密,必须履行相关程序职工讨论、平等协商、公示、告知等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接受监督。
    盒马鲜生被曝因工资单“泄露”就开除员工2    日前,在盒马鲜生济南印象城店打工的广东男子小郑自称因工资单“泄露”被开除一事引发媒体关注。
    据新黄河客户端报道称,小郑是广东人,毕业后来鲁工作。2021年11月,他应聘到济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盒马鲜生济南印象城店负责水产海鲜部门的面销、收银等相关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即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2月25日。
    2月16日,在济打工的小郑向新黄河反映称,自己在发工资当日因工资单被其他同事看到,被公司以“泄露公司机密”定为“一级违规”开除。小郑称,自己并非有意让别人看到,对处罚不满,要求公司撤销违规认定并进行道歉和补偿。对此,盒马鲜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员工在职期间违反公司规定被处罚,且已承认相关事实并签字确认,愿意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小郑已将情况投诉至劳动监管部门。
    
    近年来,有关盒马鲜生劳动纠纷问题的负面报道屡见不鲜。今年一月份,浙江广电总台《1818黄金眼》栏目报道,应大姐在杭州一家盒马鲜生门店当水果促销员,后来她和几名同事在店里兼职剥柚子。后来主管告诉她,门店店长要被罚款,让她把兼职的收入给店长,她没同意,没过多久就被开除了。
    还有盒马公司。去年8月份,盒马员工用钉钉下载文件到手机被开除,法院判盒马赔偿19万。
    2018年7月5日,更有微博网友发布了有关求职盒马鲜生遭遇“地域歧视”的爆料微博。后来盒马鲜生发布公开道歉信《为我们的低级行为道歉》。
    盒马鲜生被曝因工资单“泄露”就开除员工3    2月16日,在济打工的小郑向新黄河反映称,自己在发工资当日因工资单被其他同事看到,被公司以“泄露公司机密”定为“一级违规”开除。
    小郑称,自己并非有意让别人看到,对处罚不满,要求公司撤销违规认定并进行道歉和补偿。对此,盒马鲜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员工在职期间违反公司规定被处罚,且已承认相关事实并签字确认,愿意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小郑已将情况投诉至劳动监管部门。
    
     小伙自称工资单“泄露”被开除 
    小郑是广东人,毕业后来鲁工作。2021年11月,他应聘到济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盒马鲜生济南印象城店负责水产海鲜部门的面销、收银等相关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即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2月25日。
    这是小郑的第一份工作,他告诉新黄河记者,除了承担本职工作外,他经常“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除了日常收银,我的面销营业额也是最高的,甚至是杀鱼这样的脏活累活,其他人不喜欢干,我也会积极去做。”小郑说,春节期间,他也坚持在工作岗位,因此,他的月绩效工资和综合工资都比较高。
    2022年2月10日,是小郑发工资的日子。这一天,他收到了公司发的电子工资单。新黄河记者发现,小郑的工资单中各项应发、应扣都比较清晰,还有加班费等具体项的记录。
    令小郑没想到的是,这张工资单却引来了麻烦。2月12日,正在工作的小郑被部门主管叫到了会议室。“到了会议室里,我发现有两位副店长,一位人事主管,以及我们主管等在那里。”小郑说,会议室的气氛异常压抑,“人事主管告诉我,我们水产部门的两个员工现在有离职意向,是因为我向他们透露了个人工资信息,让他们产生了很大的意见。我的行为是泄露了公司的机密,踩到了公司的红线,所以要给我处罚。”
    让小郑没想到的是,在谈话中他得知,自己将面临公司的“顶格处罚”。“我被认定为一级违规,处理结果就是开除。”
     质疑“顶格”处罚 
     依据要求经济补偿 
    小郑的工资是如何“泄露”的呢?对此,小郑一脸委屈,他告诉新黄河记者,在收到工资单的当日,他的一名同事看了他的手机。“我当时并不知道他看的.什么内容,所以也没有在意。”小郑说,直到被公司谈话,他才知道被看到的是自己的工资单。
    
    根据小郑与前同事的聊天记录,这名同事曾对小郑表示,自己只是“偷看了你一眼”。小郑说,他也向店领导表示,自己并非有意为之,希望公司调查清楚,“但公司坚持认为我泄露了机密,必须接受严厉惩罚。”
    小郑说,那天在会议室内,自己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有些恐惧,于是“稀里糊涂”地在离职书上签了字,很快就离开了公司。
    “但冷静下来后,我越想越不对劲,领导找我谈话时,根本没有把公司规定的具体内容给我讲清楚,只是笼统地说我的工资数目让别人知道了。”小郑说,他感觉自己就是那个“躺着中枪的人”。
    小郑的女友小夏表示,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员工个人工资确实属于公司内部“数据”,不可以告诉别人,但“一类违规”属于极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在她看来,小郑的处罚远远够不上“一类违规”的处罚条件。
    “一类违规是以谋利、破坏公司经营等不当目的,或以盗取、骗取等不当手段,获取、使用、泄露、传播、出售任何敏感数据或试图从事前述行为的,无论是否达成或是否有后果发生。但他(小郑)的行为并非是主动的,而是属于被偷窥的,这完全不符合。”小夏说。
    眼下,突然被辞退打乱了小郑的生活,小郑担心,以这样的结果离开,在他未来求职的过程中,很可能因此被其他公司拒之门外。“我要求公司撤销对我的违规认定,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同时要给我道歉。”小郑说。
     盒马鲜生回应: 
     离职员工已签字承认违规 
    为了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2月16日上午,新黄河记者来到小郑曾工作的盒马鲜生济南印象城店。
    新黄河记者向一名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后,就小郑遇到的问题,希望找到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等待一段时间后,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正在外面开会,稍后会致电记者给与回复。
    随后,沟通部一名工作人员联系了新黄河记者,他表示,对于小郑的问题,会调查核实清楚。当日下午4点,该工作人员再次联系记者,他表示,经过调查核实,小郑在职期间违反公司规定,属于一类违规。“当天公司相关负责人与他进行沟通,郑某某承认相关事实并签字确认,同时办理了离职手续,其间未提出异议。”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公司员工工资信息属于公司机密,在员工入职培训时、员工手册里等都已明确,但对于小郑的工资信息是其故意泄露,还是被人偷窥泄露,公司是如何认定的等细节,该工作人员并未详细透露。
    “公司通过调查认定了一类违规的结果,且当事人已经认可。在谈话期间,我们有全程录音录像。但涉及个人隐私,所以不方便向媒体公开。如果相关部门需要,我们可以提供。”该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公司需举证证明员工故意“泄露” 
    那么,员工工资属于机密吗?新黄河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业秘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对此,专业人士表示,员工工资本身并不具有经济效益,因为权利人对员工工资采取保密措施,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仅仅能避免企业员工因知晓工资差距而降低工作积极性,或者同行竞争者因知晓企业的工资水平而制定薪酬标准挖掘人才或制定新的竞争策略。员工工资并不是法律上的商业秘密。
    
    也有专业人士表示,员工工资与公司的用人及成本紧密关联,因此规范性的大公司,一般都认为工资属于公司机密,严禁员工相互询问、擅自公开。
    对此,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甄恩阳表示,具体要看双方的约定,是否签订相关协议等。“就小郑的问题,公司应该举证,证明小郑是故意泄露信息,再根据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如果公司无法举证,是不能对其进行违规认定的。”甄恩阳表示,如果小郑是被动被第三人知晓工资,并非主动泄露,他也不应承担相关责任。
    甄恩阳还表示,如果小郑没有违规,公司却与其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行为涉嫌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非法解除合同,市民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册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据悉,目前小郑已将情况投诉至劳动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