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股票和期权如何分割

2024-05-15

1. 离婚股票和期权如何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上市公司发给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人才的股票期权,也是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因为涉及股票、期权分割的案件往往很复杂,所以今天我们来聊聊,离婚时该如何分割股票、期权?
一、股票
(一)、股票是什么?
,股票是上市公司为了筹钱,发行给股东的持股凭证,股东借此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你购买了某一个公司的股票,那么在这个公司你就享有一定的股东权利,最常见的权利就是分红,公司运转的好他的股票交易价格会上涨,抛售出去时,买入与卖出之间的差价,就是你得到的收益。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
股票具有财产价值,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实践中,离婚时分割股票往往存在几个问题:
1、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怎么分割?
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股票,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即使在婚后售出得到的价款,一般来说也属于婚前财产。
但是,由于股票交易账户一般都是买进后,持股人会继续进行操作。
如果这个过程是在婚内进行的,虽然是对自己的婚前财产进行操作,也可认定为对财产的经营行为。
如果后续购买的股票又涨价了,扣除本金后的增值部分,有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离婚时持有的股票暂时不能转让,怎么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个法条主要针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期间内,他们手中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是不能转让的,这个期间叫做窗口期。
在窗口期,双方诉讼离婚,对于这部分股份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在窗口期,这部分股票无法进行交易以及实际价格的评估,男女双方可以自行认定股票的价格。
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持股方可以就这个价格给对方补偿款;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不会管这部分财产,等窗口期结束另案处理。
二、期权
(一)期权是什么?
期权其实是一种特殊的股票,是上市公司授予员工的一种激励。
持有期权的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可依据预先约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该公司的股份。
期权有这样几个特点:
1、本质仍然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只是取得方式有些区别。
2、期权是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做出的附条件、附期限的承诺。
期权能否实现,要看公司是否达到了激励计划设定的目标。
3、期权的价值与劳动者是否为该公司员工紧密相关,如果不是该公司员工,则没有资格拿到这部分期权。
期权的财产性价值是不确定的,只有当持有期权的员工,在约定的时间、条件达成时,向公司要求兑现其承诺,才可能具有确定的价值。
这一过程称为:行权。
期权设定的流程:》》公司与员工签订协议,授予员工期权》》员工继续为公司工作并达到一定要求》》分批次对期权进行行权,员工购买后成为该公司股票。
想实现期权的财产价值,必须以员工在公司工作多少年为前提条件。
所以针对期权这种不确定的财产权益,离婚时进行分割时就会比较难处理。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实务中,如何分割期权,目前并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具体得看当事人实际情况,法院认定的具体事实来确定。
我们可以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做出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前取得的股票期权,离婚后行权所得能否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批复》这一文件,来谈谈离婚时如何分割期权。
1、期权是公司在员工婚前授予的期权在婚前授予、行权的,显然属于婚前财产。
如果期权在婚前授予给员工,但实际行权的时间却在婚后,对于已经行权,取得实际财产价值部分的期权,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期权是公司在员工婚内授予的如果婚内授予的期权只行权了一部分,男女双方决定离婚,已经行权的部分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未行权的部分,结合目前法院的审判实践,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分割比例会向持有期权的一方倾斜。
因为持有方在离婚后仍然为该公司工作,才取得了该部分期权,具有人身属性。
而另一方只能在离婚后,在剩余期权行权的时候另行起诉进行分割,所以针对这部分财产建议双方协商后一次性处理,会减少很多麻烦。
总体来看,对于如何分割股票、期权,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离婚股票和期权如何分割

2. 离婚时对股票、期权怎样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上市公司发给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人才的股票期权,也是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因为涉及股票、期权分割的案件往往很复杂,所以今天我们来聊聊,离婚时该如何分割股票、期权?一、股票
(一)、股票是什么?
,股票是上市公司为了筹钱,发行给股东的持股凭证,股东借此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你购买了某一个公司的股票,那么在这个公司你就享有一定的股东权利,最常见的权利就是分红,公司运转的好他的股票交易价格会上涨,抛售出去时,买入与卖出之间的差价,就是你得到的收益。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
股票具有财产价值,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实践中,离婚时分割股票往往存在几个问题:
1、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怎么分割?
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股票,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即使在婚后售出得到的价款,一般来说也属于婚前财产。
但是,由于股票交易账户一般都是买进后,持股人会继续进行操作。
如果这个过程是在婚内进行的,虽然是对自己的婚前财产进行操作,也可认定为对财产的经营行为。
如果后续购买的股票又涨价了,扣除本金后的增值部分,有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离婚时持有的股票暂时不能转让,怎么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个法条主要针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期间内,他们手中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是不能转让的,这个期间叫做窗口期。
在窗口期,双方诉讼离婚,对于这部分股份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在窗口期,这部分股票无法进行交易以及实际价格的评估,男女双方可以自行认定股票的价格。
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持股方可以就这个价格给对方补偿款;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不会管这部分财产,等窗口期结束另案处理。
二、期权
(一)期权是什么?
期权其实是一种特殊的股票,是上市公司授予员工的一种激励。
持有期权的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可依据预先约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该公司的股份。
期权有这样几个特点:
1、本质仍然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只是取得方式有些区别。
2、期权是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做出的附条件、附期限的承诺。
期权能否实现,要看公司是否达到了激励计划设定的目标。
3、期权的价值与劳动者是否为该公司员工紧密相关,如果不是该公司员工,则没有资格拿到这部分期权。
期权的财产性价值是不确定的,只有当持有期权的员工,在约定的时间、条件达成时,向公司要求兑现其承诺,才可能具有确定的价值。
这一过程称为:行权。
期权设定的流程:》》公司与员工签订协议,授予员工期权》》员工继续为公司工作并达到一定要求》》分批次对期权进行行权,员工购买后成为该公司股票。
想实现期权的财产价值,必须以员工在公司工作多少年为前提条件。
所以针对期权这种不确定的财产权益,离婚时进行分割时就会比较难处理。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实务中,如何分割期权,目前并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具体得看当事人实际情况,法院认定的具体事实来确定。
我们可以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做出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前取得的股票期权,离婚后行权所得能否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批复》这一文件,来谈谈离婚时如何分割期权。
1、期权是公司在员工婚前授予的期权在婚前授予、行权的,显然属于婚前财产。
如果期权在婚前授予给员工,但实际行权的时间却在婚后,对于已经行权,取得实际财产价值部分的期权,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期权是公司在员工婚内授予的如果婚内授予的期权只行权了一部分,男女双方决定离婚,已经行权的部分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未行权的部分,结合目前法院的审判实践,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分割比例会向持有期权的一方倾斜。
因为持有方在离婚后仍然为该公司工作,才取得了该部分期权,具有人身属性。
而另一方只能在离婚后,在剩余期权行权的时候另行起诉进行分割,所以针对这部分财产建议双方协商后一次性处理,会减少很多麻烦。
总体来看,对于如何分割股票、期权,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但在离婚案件中,股权纠纷又总是涉及非常专业的法律实务知识,所以遇见相关问题,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以免造成损失。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一)交易形式的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形式表现出来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所持股份的凭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通过转让股票进行的。记名股票是以背书方式进行转让;无记名股票是以直接交付给受让人进行转让的。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是通过出资证明书表现出来的,除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是以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法规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外,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交易形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性要求。
(二)对股东转让限制的不同。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股权,没有在一定年限内禁止其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但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股东向第三人转让其股权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章程有不同约定的,以章程约定为准。
(三)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不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申报其所持股份的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他们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还可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而对于这些人员所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性的规定。

3. 离婚时怎样分割婚内的股票、期权

在离婚案件中,上市公司发给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人才的股票期权,也是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因为涉及股票、期权分割的案件往往很复杂,所以今天我们来聊聊,离婚时该如何分割股票、期权?
一、股票
(一)、股票是什么?
,股票是上市公司为了筹钱,发行给股东的持股凭证,股东借此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你购买了某一个公司的股票,那么在这个公司你就享有一定的股东权利,最常见的权利就是分红,公司运转的好他的股票交易价格会上涨,抛售出去时,买入与卖出之间的差价,就是你得到的收益。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
股票具有财产价值,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实践中,离婚时分割股票往往存在几个问题:
1、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怎么分割?
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股票,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即使在婚后售出得到的价款,一般来说也属于婚前财产。
但是,由于股票交易账户一般都是买进后,持股人会继续进行操作。
如果这个过程是在婚内进行的,虽然是对自己的婚前财产进行操作,也可认定为对财产的经营行为。
如果后续购买的股票又涨价了,扣除本金后的增值部分,有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离婚时持有的股票暂时不能转让,怎么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个法条主要针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期间内,他们手中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是不能转让的,这个期间叫做窗口期。
在窗口期,双方诉讼离婚,对于这部分股份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在窗口期,这部分股票无法进行交易以及实际价格的评估,男女双方可以自行认定股票的价格。
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持股方可以就这个价格给对方补偿款;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不会管这部分财产,等窗口期结束另案处理。
二、期权
(一)期权是什么?
期权其实是一种特殊的股票,是上市公司授予员工的一种激励。
持有期权的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可依据预先约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该公司的股份。
期权有这样几个特点:
1、本质仍然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只是取得方式有些区别。
2、期权是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做出的附条件、附期限的承诺。
期权能否实现,要看公司是否达到了激励计划设定的目标。
3、期权的价值与劳动者是否为该公司员工紧密相关,如果不是该公司员工,则没有资格拿到这部分期权。
期权的财产性价值是不确定的,只有当持有期权的员工,在约定的时间、条件达成时,向公司要求兑现其承诺,才可能具有确定的价值。
这一过程称为:行权。
期权设定的流程:》》公司与员工签订协议,授予员工期权》》员工继续为公司工作并达到一定要求》》分批次对期权进行行权,员工购买后成为该公司股票。
想实现期权的财产价值,必须以员工在公司工作多少年为前提条件。
所以针对期权这种不确定的财产权益,离婚时进行分割时就会比较难处理。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实务中,如何分割期权,目前并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具体得看当事人实际情况,法院认定的具体事实来确定。
我们可以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做出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前取得的股票期权,离婚后行权所得能否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批复》这一文件,来谈谈离婚时如何分割期权。
1、期权是公司在员工婚前授予的期权在婚前授予、行权的,显然属于婚前财产。
如果期权在婚前授予给员工,但实际行权的时间却在婚后,对于已经行权,取得实际财产价值部分的期权,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期权是公司在员工婚内授予的如果婚内授予的期权只行权了一部分,男女双方决定离婚,已经行权的部分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未行权的部分,结合目前法院的审判实践,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分割比例会向持有期权的一方倾斜。
因为持有方在离婚后仍然为该公司工作,才取得了该部分期权,具有人身属性。
而另一方只能在离婚后,在剩余期权行权的时候另行起诉进行分割,所以针对这部分财产建议双方协商后一次性处理,会减少很多麻烦。
总体来看,对于如何分割股票、期权,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离婚时怎样分割婚内的股票、期权

4. 股票期权在离婚案件中怎样分割

法官在离婚案件中处理股票分割问题时,首先需要确定股票分割日,通常是法院调取证券账户明细之日,或要求一方当事人提供证券账户交易明细的截止之日。
其次,法院会调查婚后证券账户交易明细,截至分割日股票价值及资金余额。
再次,如果一方婚前即有股票的,法院会查明婚前股票账户是否存在婚后收益,如果婚后没有进行过任何经营性管理,则婚前股票婚后收益应属于个人财产,否则应作为共同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如果婚后有投入操作的,婚前投入的股票价值以婚后抛出时的价值为计算标准,分割时考虑这部分占账户总价值的比例来计算分配。

5. 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6. 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为您解答:
  ⒈ 直接转让股权
  ①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②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协商一致的,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夫妻对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③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或是其他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⒉ 作价补偿,股权在夫妻间不发生转移
  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形式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7. 离婚时 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首先要看双方有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分别归各自所有的协议,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达成一致,按协商的方案处理。协商不成的话,由法院依法处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一、民法典中配偶死亡后财产怎样分割
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
2、如没有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财产均归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转变(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存续其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如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义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也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6)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②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7)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②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③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④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8)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②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9)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10)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 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8. 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的,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2.一方持有股份的,由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要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未持有公司股份的配偶或将公司股份转让给第三人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公司一半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进行。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一、夫妻婚后特殊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婚后特殊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点:
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难以按市场价格分配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数量按比例分配;
2、夫妻双方就出资转让份额与转让价格协商一致后,超过一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分割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
二、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性的规定
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
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不仅要经过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还要享有其他原股东的优先受让权;
2、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4、即公司不得受让公司股份的法律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