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需要验资么?

2024-04-28

1. 股权转让需要验资么?

对您的咨询回答如下: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需要验资。

股权转让需要验资么?

2. 股权转让现在需要验资吗

股权转让是需要验资的,股权转让的实质其实是股东的出资发生了变化,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资,只有在验资报告上体现出新股东成为出资人,工商局才肯做股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一)已被设立质权;(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3. 股权转让需要验资吗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需要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三条规定,本准则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五条规定,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股权转让需要验资吗

4. 股权转让需要验资吗

1、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股权转让需要验资。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三条规定,本准则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五条规定,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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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验资吗

不需要。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验资。
一、上市公司如何规定股权转让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上市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因此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特殊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第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股权转让是否做验资,怎么验
股权转让,不需要做验资。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因此,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需要验资。
三、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是否有优先权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没有优先权。法律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公司的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做类似的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验资吗

6. 股权转让要验资吗

股权转让可以验资,但是不需要。转让股权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作出股东会决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还需要准备股东会决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放弃优先权的声明等材料。
一、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应当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明晰股权结构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6、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2)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8、股权转让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增加股东主要有哪些形式
公司增加股东,一般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是公司增加注册资金时的增加股东:此时,公司以增加注册资本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可以以增加一个股东的投资额作为公司注册资金的增加额,也可以采用所有股东重新确定投资比例,所需的主要材料有: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改件,验资报告,经办人委托书等;
二是公司不增加注册资金时增加股东:此时公司其他股东通过转让股权给新股东,不需要验资报告,只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主要的材料有: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改件,股权转让协议书,经办人委托书。
三、公司股权变更有哪些流程呢
公司股权变更程序,具体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转让与受让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评估、验资;
4、股权转让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应当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6、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让的数额、价格、程序、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
7、召开新股东会议;
8、收回原股东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名册,注销原股东名册,在股东名册中记录新股东相关信息,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9、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和出资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7. 股权转让需要验资吗?

股权转让不需要验资,但是需要进行股权价值的评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及设立公司时,才需要验资,验资需要专门开设一个验资账户。验资完成后账户注销转入公司账户。
一、如何才能将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
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的流程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需要验资吗?

8.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验资吗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验资,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缴税吗
需要交税。
(一)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三)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四)印花税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纳税是每个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税分很多种,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等,不同的税种,税率也是不一样的。如果不按照国家的税率进行纳税,那么需要根据偷税漏税情节进行处罚,情节严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为上市公司股票提供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组织。场外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供非上市公司股票进行非集中竞价交易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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